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破解集體林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我國將探索建立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在依法保護集體林地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林地經營權,建立林地經營權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入股從事林業產業化經營相關制度。
記者日前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了解到,這項工作將在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示范區開展,除建立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外,重點還將在完善林權流轉管理制度、創新林權抵質押貸款及林權收儲擔保融資方式、完善集體林權保護制度、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完善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創新森林經營管理制度、創新小農戶和現代林業發展有機銜接機制、深化集體林權股權化、社會資本投入林業模式改革、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創新集體林業發展模式等方面開展工作。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改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集體林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探索試驗和制度創新,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