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對《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公開意見征集,現在已經正式結束。據有關媒體報道,截至10月26日,交通部就出租車行業改革收到3220件意見,有580條意見涉及業態管理,其中大多數認為,目前私家車利用互聯網從事“專車”服務就是非法運營,應當嚴打,“專車”平臺應立即關閉,取締專車。
有專家認為,無論是以前的馬車,還是后來的出租汽車、網約車也好,提供的核心服務沒有改變,就是個性化的出行服務,只是乘車形式、交易方式會有變化,但是絕對改變不了出租服務的本質。從馬車到出租車、網約車,提供乘客出行服務的核心內容的確未變,但是提供出行服務的商業模式有沒有發生了根本變化呢?如果沒有變化,那么原來的管理辦法確實只需要稍稍完善和規范一下就行了。
這就演變成如何來看待“互聯網+”的問題了。落實到互聯網+出租車上,如果那個互聯網只是代替過去的揚招或者電話約車,那么原來的出租車商業模式的確是沒有發生根本變化,對網約車只需要將原來的出租車管理辦法加以完善和規范。然而網約車,不是簡單的互聯網+出租車,不是1+1=2,而是互聯網與出租車碰擦出了火花,擦出了新的商業模式。
互聯網打車軟件不是一個傳統的交易對象或交易平臺,如傳統的出租車企業一樣,而是社會資源的重構。互聯網下的專車點到點的服務,方便了乘客,也提高了駕駛員的工作效率,從而提高了他們的收入。
互聯網交易平臺以溢價算法和自動匹配算法為基礎,以大數據動態地定義繁忙時段提價鼓勵司機,解決打不到車的問題;無預約,無搶單,司機不知道目的地在哪,3分鐘內自動匹配最近的司機,又解決了拒載問題;甚至可以由系統匹配拼車。
同樣在大數據的基礎上,可以迅速調配私家車進入出租車的行列,客觀上增加了社會客運車,方便了市民打車,且也使私家車主增加了收益。
互聯網使專車和拼車都成為可能。這對整個社會的節約成本、提高收入都是有重大意義的。
當然,因為專車、拼車和互聯網打車軟件既是新的商業模式,也是傳統出租車行業的延伸和發展,所以原先出租車行業的基本規則,它還是要繼續遵守的。譬如,乘客的安全出行,車輛和駕駛員有合格的資質以及駕駛員權益和乘客對服務質量的投訴權利等,仍然是要得到保證的。在新的商業模式下,這些都需要摸索、完善、重新規范。我想,這應該也是交通部出臺新的《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本意。
然而,征求意見稿一開始就把拼車排斥在網約車之外,如今要把私家車專車都排斥在外,那么網約車就只是簡單的互聯網+出租車了。老實講,新辦法的出臺意義也沒有多少。
推而廣之,目前的“互聯網+”,基本上就是一個簡單的加法。簡單地看互聯網+傳統的東西,它在方便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同時,也增加了一道程序。任何商業模式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那么這樣簡單的加法發展,沒有產生化學反應的發展,其發展的余地必定是有限的。依靠沒有發生化學反應的、不能產生新的商業模式的“互聯網+”,實在難以指望它能對中國經濟產生一個大的沖擊,產生一個經濟轉型。
“互聯網+”如果產生了新的商業模式從而大發展那么以后即使有問題、有“瓶頸”也是很正常的,是可以逐步克服的;反過來,“互聯網+”若不能顛覆傳統的行業、產業,產生全新的商業模式,不能依靠互聯網來實現點到點服務,人為地限制互聯網,就會使互聯網產業剛剛興起便陷入“梗阻”甚至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