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市位于江西省東北部,面積3556平方公里。2013年全市總人口114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52.7%,戶籍人口城鎮化率28.2%。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立足現有基礎條件,發揮比較優勢,體現地區特色,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提升質量為關鍵,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探索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適應的新體制和新機制。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7%,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6%;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
——“三規合一”實現突破。2015年底前,《鷹潭城鄉總體規劃》編制完成,鷹潭市全域管控圖基本形成。2016年底前,“三規合一”數據中心基本建成、信息管理平臺開發完成并投入試運行;2017年底前,“三規合一”項目庫基本建成,信息管理平臺管理制度、審批流程、監督體系、反饋機制建立健全。2018年至2020年探索“多規合一”,以真正實現規劃全域覆蓋。
——信息惠民工程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完成面向161個單位的公共服務平臺優化與升級,80%城鄉居民享受一卡就醫、實時結算、電子健康檔案等服務。2016年底前,全面實現公共服務平臺面向城市精細化管理和惠民服務的大數據應用,市民日常公共事項80%以上可在線預約、辦理。
——多主體成本分擔機制基本建立。2015年底前,根據事權劃分,科學核定、調整公共領域市、縣兩級分擔比例,相應承擔本地區財政支出。2016年至2020年,引導企業參與或承擔公共服務產品的供給,形成支持鼓勵社會組織為個人融入城鎮化成本分擔體系的制度環境。
——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基本形成。編制城市資產負債表,搭建城市多元化融資渠道,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市政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和運營。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三規合一”
制定統一的規劃編制規程、規劃數據標準,打通規劃間的技術銜接渠道。運用“數字鷹潭”成果,搭建對接“三規合一”、“一張圖”的信息管理平臺。整合項目審批流程,一門受理,并聯審批,信息共享,限時辦結。運用“三規合一”成果進行規劃協調,開展規劃選址檢測工作,為項目審批提速提供技術保障。
(二)推進信息惠民工程建設
建立公共服務平臺,探索以“社區電超市”為特色的城鄉一體化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立支持云服務與大數據的公共服務平臺。搭建居民醫療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居民健康養老服務平臺,接入社會養老有償服務資源。簡化公共服務辦事程序,在公共服務平臺支撐下,聚合各領域的行政資源、公益資源和社會資源。
(三)建立農業轉移人口成本分擔機制
完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制度,全面放開鷹潭市落戶限制,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改革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相關政策,建立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在此基礎上,分區域、分領域測算農業轉移人口落戶費用及比例,建立以政府分擔為主,企業和個人分擔為輔的“三位一體”成本分擔機制。根據事權劃分,相應承擔本地區財政支出,科學核定、調整公共領域市、縣兩級分擔比例,制定責任追究處置機制。定期測算總體成本及各分擔主體承受能力,依法依規動態調整分擔主體、分擔比例,建立分步承擔機制。
(四)創新投融資機制
對政府債務分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框架下基本完成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的試編工作,逐步推行集償債能力表、資本資產登記表、或有負債表于一體的城市資產負債表。搭建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資和運營,積極探索運用PPP等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以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擴大直接融資。
為實施好上述四大改革創新,提出三項配套措施:一是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開鷹潭市中心城區、貴溪市、余江縣、各建制鎮落戶限制。二是加快推進城市現代化,實施“1+3+10”發展模式,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人文城市、綠色城市。三是推進產城融合,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推進余江縣產城融合試點,增強城鎮化支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市新型城鎮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總體把控、統籌協調。設在市發展改革委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推進。建立月度通報制度、現場辦公制度和實地督查制度。
(二)加強技術支撐。加強城鎮化建設人才教育培訓,建立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人才培養引進機制。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提高產業園區科技研發的主動性和科技創新的意識,運用科技創新手段,不斷提高生產率、經濟效益。
(三)加強宣傳引導。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群眾的文明意識和素質。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開辟專題或專欄,切實發揮輿論引導作用,營造人人關心試點改革、全民參與試點改革的良好氛圍,促進國家新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健康有序推進。
(四)加強考評督促。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將試點工作納入對縣區、建制鎮政府績效考核范圍,每年對各縣、鎮進行一次綜合考評,考核結果作為評價縣區政府績效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實績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