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0-19 22:01:58
來源:荊楚網 作者:李海豐
據目擊者介紹,17日下午3時許,一對賣糖葫蘆的夫妻商販推著三輪車在沈陽鐵西區保工街地鐵口附近賣冰糖葫蘆,正好遇上執法局清查,執法人員提出沒收物資后,雙方僵持,在拉扯間,三輪車上的冰糖葫蘆也撒了一地,后在推搡期間,“戴眼鏡的執法人員在商販拉扯的時候,順勢倒地了”。最后在警方的協調下雙方和解,未有人員受傷。“執法很有難度。”當地城管部門回應: “倒地執法”是自衛,并不是想訛商販。(大河網10月18日)
又一起城管商販沖突事件與公眾見面,這次城管又上演了“倒地執法”,引發網友廣泛關注與熱議。縱觀二者一起起沖突事件,給筆者印象最深的是,執法方式越來越創新,剛性的暴力執法方式大大減少,柔性的創新執法方式卻層出不窮,從“微笑執法”、“圍觀執法”、“靜默隊列式執法”到“鐵桶陣執法”、“舉牌賣萌執法”、“美女執法”、“眼神執法”,再到今天“倒地執法”,可以說,城管執法隊伍絞盡了腦汁,那么,最終的效果如何呢?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二者關系暫且有所緩和,但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何調和二者之間的矛盾,如何讓二者真正做到和諧相處,這些依然是值得深思問題。
拿這起“倒地執法”方式來說,筆者認為,似乎有點不妥當,不僅讓人容易產生誤會,而且有損城管的形象。事件曝光后,當地官方給出回應稱“倒地執法”是自衛,并不是想訛商販。在筆者看來,訛不訛商販是小事,況且出現這種情況的可能性極小,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商販耍無賴或蠻不講理,執法者順勢倒下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反倒會讓矛盾繼續激化。
筆者之所以認為這種執法方式不妥當,原因有三:首先,作為執法者,雖然享有執法權,但執法為民是前提,商販行為固然違反規定,假如一開始勸說離開的話,也不會出現后來的推搡,從人之常情來說,商販也為了生計,試問,非得沒收物資嗎?我想,這是二者沖突的根源,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執法不夠靈活,沒收物資并不代表下次就不會出現這起情況,筆者認為,勸說溝通是讓商販遵守規定最好的方式,態度蠻橫甚至暴力執法,只會讓矛盾激化。其次,作為執法者,本身代表黨和政府形象,順勢倒地執法似乎讓執法者有點難堪,不僅有損自身形象,而且有損黨和政府形象。最后,面對手無寸鐵的商販,正常的溝通勸說是最好方式,“倒地執法”并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再說,這種執法方式容易讓人產生誤會,似乎是商販故意而為之,如果矛盾激化,到時候誰都說不清楚。
總而言之,筆者認為,這種“倒地執法”方式不合時宜,創新執法方式談不上,如果處理不好,更容易激化城管商販矛盾。除此之外,有損執法者形象,讓自己很難堪,且思且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