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每到早晚高峰期,福州市區道路的車流、人流和非機動車流如織。同時,行人及非機動車闖紅燈、混行現象一直是“頑疾”,影響了路口的秩序和通行效率。為此,近段時間,福州警方推出新舉措:取消路口拉繩,改設伸縮護欄,設置行人“二次過街等候區”。(9月13日中國新聞網)
“闖紅燈”是常見性大眾頑癥,需要標本并治。
交警勸告、違規罰款、路口拉繩、伸縮護欄等等,雖然都是治標工作,但是十分必要。絕大多數“闖紅燈”的人,并非因為要急急趕路辦理火燒眉毛的緊迫之事,而是從眾隨大流、公共秩序意識淡薄、公共場所行為無自律。一言之,散淡慣了。我們知道,行為習慣一旦形成,糾正起來不是那么容易的;我們也知道,再頑劣的老習慣,終究是可以糾正的。交通秩序管理中的治標工作,是糾正交通行為人不良習慣所必須的,更需要的是“持久戰”。
可是治標工作總有一些局限性。譬如,勸告可能被當作耳邊風,罰款可能遭遇無所謂或者逆反心理,路口拉繩可能傷人,伸縮護欄成本巨大且降低通行效率。所以治本工作也需要跟上,治標治本,需要齊頭并進。哪些工作算是治本呢?
第一、教育部門可以要求各幼兒園、學校,加強對學生遵守社會公共秩序的教育,尤其是不闖紅燈。從娃娃抓起是相對容易的,也是最快見效的,孩子們是最容易糾正不良習慣的;同時要求孩子們帶動自己的父母遵守交通秩序,不闖紅燈。
第二、宣傳部門可以要求各傳統媒體、網絡媒體,加強對遵守社會公共秩序的宣傳,尤其是不闖紅燈。要求各媒體設立專欄,專門曝光不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的人和事,尤其是闖紅燈的行為。違反交通秩序的行為,不但會對自己帶來危害,也會給他人帶來危害,所以違反行為發生時的肖像權應作讓渡。歡迎媒體記者和社會大眾拍照曝光違反交通秩序尤其是闖紅燈的行為,并且歡迎各界人士給予評論。
第三、可以給機關單位分配指標,安排一定人力,戴上紅袖章,在交通高峰時段,到各路口來共同維持秩序,阻止闖紅燈的行為。可以歡迎社會志愿者、離退休人員、社區人員,戴上紅袖章,在交通高峰時段,到各路口來阻止闖紅燈。還可以制定市民交通行為準則,規定違反交通秩序者,必須承擔多少小時任務,幫助交警執勤阻止闖紅燈。讓群眾自己教育自己,效果會更好。
第四、加強“遵守公共秩序、維護交通環境”的街頭文化建設。譬如組織“遵守公共秩序、維護交通環境”標語和漫畫的有獎征集,把征集來的標語和漫畫搭配起來,搞建筑工地的宣傳墻,社區、崗亭的宣傳欄,公園、街巷的宣傳牌,形成一種氛圍,讓市民在這種氛圍中接受熏陶,潛移默化。還可以組織“遵守公共秩序、維護交通環境”的有獎征文,講故事,談認知,說利害,讓市民從中得到自我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