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漢陽城管日前出臺針對“闖紅燈”不文明行為的新措施,行人被發現過馬路闖紅燈之后,無須再強制性繳納10元罰款,而要在原地替市容監督員“值班”,直到抓到下一個違規過馬路的行人才可“下崗”。(6月3日新華網)
毫無意外,武漢“接力站崗”治理闖紅燈引發了巨大爭議。有網友就稱,強制闖紅燈的人留下來“值班”,涉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這個舉措是典型的不懂法。應該說網友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但中國式過馬路實在是太普遍,重則可以往人的素質上說,最起碼也確實容易導致交通意外。因此,治理闖紅燈肯定是有必要的。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中國式過馬路已經有很多反思。譬如不少城市都安排人在重要路口進行文明疏導、管理。從懲罰角度,自新交規實施后,車輛闖紅燈將被處以重罰,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在一些城市也被處罰。譬如北京對最先闖紅燈、尤其是不服從管理的行人處罰10元,非機動車處罰20元。“接力站崗”的武漢也規定對闖紅燈的行人罰款10元。
可惜的是,疏導和罰款都沒能根本上治理好中國式過馬路。一方面,執行文明疏導、監督罰款的往往是城管部門安排的市容監督員,甚至都不是正式的城管,其執法權本就受到質疑,遑論還要罰款;另一方面,大家都在中國式過馬路,罰誰?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甚至有些人,為了趕時間,有人文明疏導照樣過,市容監督員也不太可能去拉著人家。還有的人懶得計較,罰款就罰款,10塊錢對很多現代人來說根本也不算啥,起不到懲戒、震懾作用。
“接力站崗”的舉措,同樣存在以上所述執行難的問題。但,對于城管部門來說,能做的其實也就這么多了。而很多時候,行人闖紅燈不僅僅是素質和文明疏導、罰款懲戒可以杜絕的問題,更不是城管的職權范圍可以管的問題。
在時間等待方面,行人等待紅燈的時間過長是個老大難問題。前兩年有媒體報道,廣州一處路口的綠燈僅為短暫5秒。據了解,該馬路寬度近40米,如果要在綠燈過完馬路,行人的速度要達到了每秒8米的速度,估計很多人即便是跑,也很難這么短時間過馬路。這當然是極端案例,但很說明問題。在中國的路權分配中,始終過分偏向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包括自行車,甚至公交車的路權被嚴重擠壓。于是結果就是,行人等綠燈等得“天荒地老”,等到了很快又是紅燈,不闖那行?
網易另一面曾引述英國N.Rouphail等人研究,英國行人可忍受等待時間為45-60秒。德國道路與交通工程研究學會數據表明,德國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同濟大學課題組在杭州市進行的調查,初步確定杭州市行人可忍受等待時間約為70-90秒。但中國人忍受遠超過90秒的等待極限:在杭州,市區路口紅燈時長普遍超過100秒,最長達145秒。相關調查顯示,在上海行人過街等待時間超過120秒甚至180秒。
研究表明,行人等待時間小于行人最大可忍受等待時間時,行人基本能夠按照信號燈色通行;反之,行人強行穿越機動車流的行人比例很高。之于中國,中國式過馬路,客觀而言,行人素質論有一定道理,但絕不是主要原因,背后的行人路權問題才是核心。而路權的分配和管理,城管部門毫無話語權,讓城管來治理中國式過馬路,于其而言你說有多無奈?
城市化是趨勢,集中在城市生活的人越來越多,汽車和行人各自享有多少路權分配,將越來越棘手。紅燈到底應該等多長,怎樣才能根本上減少中國式過馬路,相關部門應該多思忖,兼具人性溫馨和科學的現代文明管理才是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