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路口設伸縮護欄防行人闖紅燈。近日,在福州市區福飛南路與銅盤路交叉口,以及華林路與北大路交叉口,設置了能夠伸縮高約1米的“拉鏈”式護欄。每個護欄由一名協管員負責,在早晚高峰期時段,當斑馬線紅燈時關閉護欄,阻擋闖行紅燈的行人與非機動車,確保安全通行。據了解,伸縮護欄作為一種全新的嘗試,是否長期使用或者在全市范圍推廣,取決于試運行的效果。
為了解決“中國式過馬路”的痼疾,各地的管理部門可謂是絞盡了腦汁、想盡了千方百計,有罰“帶頭大哥”的——誰先帶頭闖罰誰,有搞“文明接力”的——誰闖紅燈,就得站崗抓到下一個違規行人……這些新舉措都曾帶來如潮爭議,推出伊始據說效果還都不錯。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都陷入疲軟境地,有的還悄然退出了“歷史的舞臺”。請恕我直言,這回福州推出的“拉鏈式護欄”,恐怕也難逃“宿命”,無法從根本上擋住“中國式過馬路”。
要推行“拉鏈式護欄”,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僅要設置一批伸縮護欄,還需要有專人管理,非常麻煩。如果有路人就是跟規則對著干,搶在護欄閉合之前強行“闖關”,甚至學劉翔來個“大跨欄”,你又奈他何?特別是大馬路上搞個這玩意兒,占地方不說,開開合合也有安全隱患。并且,到了晚上咋辦?總不能白天擺出來,晚上收回去吧。擺在馬路上,終歸有點礙事,讓本來就不寬敞的城市道路更加逼仄。
“中國式過馬路”的危害眾所周知,這一痼疾的頑固程度想必也“地球人都知道”,就不再贅述了。竊以為,解決“中國式過馬路”,不能被動地搞這類“拉鏈式護欄”。解決之道只能是“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一是加強教育引導,讓所有的市民都自覺自愿地遵守交通規則;二是嚴格執法、嚴管重罰,誰敢違規罰誰,不能讓任何人有“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只有這樣,才能讓所有的人不敢違規、不能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