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5月20日公布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其中備受關注的居住證管理辦法納入今年立法計劃。據介紹,國務院的立法計劃是將居住證管理辦法列為力爭年內完成的立法項目,北京市將根據國務院的立法計劃安排,推進居住證管理辦法的一系列“行程”。目前,該辦法由北京市公安局負責立法起草,包括居住證的登記與辦理。(5月20日《法制晚報》)
按照國務院的立法計劃安排,北京將居住證管理辦法納入今年的立法計劃。對于廣大北漂族來說,這是一個值得期待的消息。實際上,作為戶籍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全國好多地方的暫住證已經退出了歷史舞臺,代之以居住證制度。從“暫住”到“居住”雖只一字之差,但是承載了外來工的家園夢想。特別是居住證不設置人才門檻,覆蓋所有外來人口,是一大亮點。
與過去暫住證的治安功能相比,居住證在解決外來工基本服務和權益保障問題提供了有效平臺。居住證代替暫住證,體現出政府對外來工權利的重視。但是,居住證制度到底能給外來工帶來多少紅利呢?
從一些地方居住證制度的實施情況來看,居住證除了管理更加人性化,方便城市管理農民工以外,對農民工真正關心的就業、教育、住房、養老、公共服務等核心權利的規定相對粗糙、模糊。而且居住證的具體待遇由居住地政府根據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規定,不確定因素頗多。因此,居住證到底好在哪里,還有待觀察與驗證。
其實,居住證也好,暫住證也罷,只是政府管理外來工的一種形式而已,居住證制度形式很溫馨,但并非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在于城市是否給外來工平等賦權,外來工與當地居民能否共享發展與改革的成果。
外來工不就是打工者嗎?他們真正需要的不是一紙居住證,而是附著在居住證上的公民權利。如果外來工的合法權利得到維護,不需要這證那證,一張身份證就可以證明身份,行使權利。在我看來,實行居住證制度只是尊重外來工權利的起點,并非脫胎換骨改變外來工群體身份的破冰壯舉。
近年來,好多地方都在關注、關愛外來工,并制定了具體關愛措施。比如,稱外來工為新市民、援建工人,淡化農民工稱謂;將農民工子女納入城市義務教育序列;建立農民工社保體系、住房體系;設立農民工日,等等。但是我們同時也看到,外來工與市民權利不平等的問題依然存在。如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價,外來工維權存在瓶頸。除了苦臟累的崗位外,城市設置就業戶籍門檻,清理低端產業,等等。由于生活的壓力、老板的霸道、執法的瑕疵,不少外來工處于城市的邊緣。比如,有的城市把外地戶籍人員排除在住房保障、扶危濟困政策范圍之外;即便在公眾的千呼萬喚聲中,異地高考打開了一道門縫,外來人口隨遷子女在北京等地也只能報考高職學校等等。
所以,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最大的政策善意不在于居住證取代暫住證,而在于外來人口的生存發展權利得到尊重。從制度層面賦予外來工平等市民待遇,全力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尊重外來工形成風氣,讓他們感受到城市的包容胸懷,十分重要。
當然,在城鄉二元結構、戶口附加值與公眾身份情結尚未根本改變,戶口尚不能自由遷徙的現實面前,指望一紙居住證讓外來工與當地居民平起平坐過于理想化。要從根本上解決外來工的權利問題,離不開政府為他們撐起更大的權益保護傘。也期待徹底打破身份界限,消除戶口附加值,建設人人平等的公民社會。
正如長期調研外來人口問題的安徽省社科院專家王開玉所言,“城市化不僅指農村人口從形式上轉化為城市人口,更深刻的內涵是指生存條件、生活條件和生活質量的城市化。城市從心態上接納他們”。當城鄉二元化結構徹底打破以后,每個公民都都被納入權利保障視野,社保、醫保、住房保障權利實現全國漫游,教育資源配置比較均衡,招生政策比較公平,不需要居住證撐腰,一張居民身份證就可以讓公民的權利通行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