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鄉碰到一位遠房親戚,聊天間知道其所在的村及周邊土地被通知要征用,現在一家人正為今后的出路而焦慮。他家栽了8畝果樹,一年收入好幾萬;還養了五六頭母豬,母豬生的豬娃一窩就賣幾千元。家里收入不錯,不但衣食無憂,還供兩個大學生上學。但這突如其來的征遷打亂了一切,盡管各項賠付都按政策執行,他們也將搬進鎮里統一修建的樓房居住,但沒了果園,不再養豬,以后的日子將何以為繼?他除了種地再沒有手藝,家中還有兩代老人要侍奉,無法外出打工,怎能不焦慮?
這位親戚的訴說引人深思?,F在,不少地方在搞城鎮化建設,引導農民集中到城鎮或中心村居住,建立農村社區。政府注意按政策文明拆遷,保證農民的合法權益,并讓失地農民拿到合理的補償,再讓他們住上統一建好的房子,這就夠了嗎?親戚的訴說表明,這還不夠!拆遷后,失地農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幫他們找準發展路子。
應該看到,失去土地以后,多數農民的謀生手段是短缺的。他們不可能人人去經商,不可能人人外出打工,更不可能人人都當創業的小老板。他們熟悉的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傳統農業,且家里有老有小,無法遠走。所以有些農民只能就近尋求收入和職業都不固定的短期工來度日。原先農村的日常生活中很多可以是免費的,即使青壯年外出打工,老人和小孩在家種田及喂豬養雞等都可以賺些收入,在解決食品供給外尚可應付家中一般性開支,使外出務工賺回的打工錢成為家里的凈收入。但失去土地后,這一切都落了空,即使勤勞也未必能保證豐衣足食,失地農民所遇到的困窘是難以想象的。
顯而易見,幫助失地農民找準發展路子,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譬如,可以借助鄰近的工業集中區對失地農民實施訂單培訓、定向輸送,讓他們轉變為“產業工人”,共享工業發展成果;譬如,由地方政府組織,從就業培訓、信息服務、勞動保障等方面入手,為失地農民轉移務工牽線搭橋,通過培訓實現再就業;譬如,以創業促就業,為失地農民多方面多層次“造飯碗”;譬如,組織失地農民從事企業的水電氣裝配、勞務派遣、保潔綠化、物業管理等服務;再譬如,組織他們搞設施農業、搞農產品[0.53% 資金 研報]販運……只要努力,辦法總是有的,問題的關鍵在于要為失地農民著想,在推進城鎮化的同時,把幫助失地農民找到和走好以后的勞動致富路當做大事認真抓好。政府切不可滿足于拆遷時執行了政策,農民得到了一定補償就行了。如果農民既失掉了土地又失掉了發展路子,就會失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