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韓俊應邀赴陜西作“新型城鎮化與農民工市民化”的專題報告時,詳細解讀了廣東“農民工積分落戶”的做法,并透露“這一制度或將在全國推廣”。(9月21日《北京晨報》)
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大批農民涌向城市,多從事生產、服務性工作,這類群體被稱之為“農民工”。他們在城市里起早貪黑、夜以繼日,干得是最辛苦、最累的活,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常常被人嗤之以鼻,不屑一顧。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在于受政策限制,即使再辛苦,再努力,也不可能在城市落戶,成不了“市民”,無法享受城市公共服務和市民政策待遇。
全國逾2.5億農民工,其數量之大可見一斑,而如何正確看待和給予這類群體制度上的關懷,成了政府亟需解決的課題。一方面,城市需要農民工提供的基本服務,可以說,一座城市離開了農民工,能否順暢運轉都將成問題。另一方面,城市的資源、空間、面積有限,大批農民工流向城市,造成了醫療、教育、交通資源異常緊張。還有,農民工給城市帶來的治安、社會管理問題同樣不容小窺。從新聞報道里就可以看到,每年放假、開學時,“侯鳥”遷移,多少父母、子女不得不相隔兩地,聚少離多的日子,無盡的思念和期待。還有,“臨時夫妻”嚴懲有悖社會道德,這何嘗又不是農民工生活、居住等現實難題的真實寫照?
相比他們對城市的巨大貢獻,再多的問題也不過是“九牛一毛”,農民工的權益理應得到重視和保護!而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點就是要打破戶籍限制,讓農民工融入城市,真正成為城市的“主人”。很欣慰,改革開放最前沿的廣東省率先出臺了“農民工積分落戶”政策,這一“破冰”之舉,帶給人們無限瑕想和希望。
仔細分析這一政策,最大的特色和亮點就是對農民工入戶實行條件準入和數量管理。條件準入,即依據農民工的個人素質、參保情況、社會貢獻等指標進行量化賦值,原則上滿60分就可以入戶。數量管理,就是先確定農民工入戶城鎮的總量規模,再分解到各地,各地按積分排隊,分高者先入戶。
應該說,這一政策的出臺經過了認真調研、充分論證,可行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強,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相比大批量的農民工群體,入戶城鎮的總量規模控制較嚴,數量太少。據統計,兩年來,廣東通過積分制入戶的流動人口28.8萬人,僅占流動人口的2%。還有,限制了學歷、養老保險等條件,對大部分低學歷、未參保的農民工來說稍顯苛刻。此外,落戶的地方限于一些偏遠區縣,而中心城市仍未放開,仍存在工作、居住點距離較遠等問題。
正如韓主任如言,“這一制度仍有改進和提升的空間,或將在全國推廣”。無疑,這是對廣東省率先試行的高度肯定,更是廣大農民工朋友的最好“福音”,未來的日子里,相信有國家的高度重視,政策的日輳完善,改革的步伐不斷加快,農民工落戶城市不將再是美麗的夢想!頓時,心中大喜,腦海中立即想起了旭日陽剛的歌曲《春天里》,“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請把我埋在、埋在這春天里”。
如今,已經是初秋,走過秋天,便是冬天,“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