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中國《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57號)實施整11年。當天下午,京、魯、粵、滬等地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于審計事項。這是繼浙江律師吳有水致信31省計生、財政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預算等相關信息后,又有公民加入追問社會撫養費“來龍去脈”的行列。(9月2日《新京報》)
這些年來,各地累計收取了超過上百億元的“社會撫養費”,如果不能給公眾呈現一本“明白賬”,不僅容易滋生貪污腐敗,也勢必會讓“以罰代管”的管理手段大行其道。面對“社會撫養費去向成謎”的尷尬現狀,亟待國家相關部門展開認真細致的調查,從而避免社會撫養費成為“糊涂賬”。
同時,通過對社會撫養費實施嚴格有效的管理,也有助于讓國家的計生政策能夠落到實處。近年來,一些執法部門熱衷于以罰代管,比如,少數交管部門在治理超載超限車輛時,不能嚴格地按規定進行卸載,而是只要超載超限車輛繳納罰款,執法部門便為其大開“綠燈”,這不僅使得超限超載車輛大量存在,也成為了引發惡性交通事故的“馬路殺手”。
正是由于罰款很可能會流入少數執法者的腰包當中,所以,有的執法部門才對“以罰代管”的方式可謂是情有獨鐘。而“以罰代管”問題的大行其道,不僅敗壞了執法部門的形象,也無法真正有效解決現實問題。
只有真正讓社會撫養費陽光透明運行,才能夠有效遏制“計生罰款”淪為少數人的“斂財工具”,從而避免一些地區對“以罰代管”的盲目追逐,從而促使計生管理部門通過深入廣泛的宣傳以及超前防范等措施,避免超生問題的發生,也唯有讓社會撫養費擁有一本“明白賬”,才能夠讓國家的計生政策更好地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