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北京市環保局發布《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年)重點任務分解措施》,計劃要求,市交通委和市環保局牽頭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擁堵費政策;2013年底前,北京將研究完善并出臺小客車分區域、分時段限行政策;自2014年起,凡進入北京六環路內(不含)的外埠車輛必須辦理進京證。
無論是開征擁堵費,抑或提高外埠車輛進京門檻,北京治堵所奉行的,還是傳統的治理路數。一方面,祭出萬能的價格杠桿,拉升用車成本從而壓抑需求;另一方面,強化行政設限,給外來者持續施壓逼其自覺“離場”——長久以來,北京治堵沿著這兩條路越走越遠、越走越急,難見反思精神和創造思維。
“首堵”北京的策略選擇,一貫具有某種風向標意義。一個自然的疑問是,若北京果真開征擁堵費,會否引發各個大城市爭相效仿?過去數年內,上海、廣州、深圳等地,皆流露出強烈的征收意愿,只因公眾強烈抵制才作罷。可以預想,北京“敢為天下先”,極可能推動上述城市,打破官民博弈的脆弱平衡。
“擁堵費”是否該收?反對意見大致如下:其一,很多用車需求是剛性的、缺乏價格彈性,不會因擁堵費開征而減少;其二,車主既已繳納了不菲的購置稅、牌照費、車船稅等,斷無義務再交新費;其三,??町攲S?,擁堵費尚無法自證用途正義、程序合理,合法性仍存疑……然而,北京仍直接跳過了種種民意詰問。
此類回避討論和民意征集的公共決策模式,顯然有悖現代社會的公共政策制定規則。它旨在以“先行先做”造成既定事實,繼而從根本上,使民眾的反對聲失去意義。雖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決策效率,但長遠來看勢必會消解各界的“治堵共識”。
創意寥寥、徒有“勇氣”的北京治堵新方案,難以讓人看到政策背后的民意成分。恰是在這種背景下,連年“治堵”收效甚微,卻制造了一系列裂痕:有車族與無車族,本地人與外地人,彼此間相互埋怨、排斥,漸漸忘記了對所處城市的共有擔當。當“治堵”淪為專職部門的專門工作,而非全民共同參與的事業,又怎可最大程度謀求合力?于此,非得糾偏而無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