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全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會議傳出消息,今后提供養老服務要從政府直接辦服務轉向政府重點購買服務。推動養老服務工作進一步向社會放權、向市場放權,充分調動各方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積極性,促進養老服務更多地由政府直接提供向由民間提供轉變。
此前媒體曾報道,一些城市養老院一床難求,排號入住甚至需等十年。城鄉居民的養老需求巨大,但現有的養老機構很難滿足。僅以日間照料為例,有調查表明,超半數受訪者愿意選擇社區居家養老。而與此同時,受調查省份3000多個社區中不到2%的社區開展了居家養老服務;90%以上的受訪城鄉老人沒有或沒用過社區各項養老服務。
與養老資源緊缺相對應的是,社會資本進入養老行業卻遭遇了種種困難。民辦養老院以市場價格拿地,房租成本過高,所以經營成本遠高于公辦養老院。然而,對于民辦養老院的經營窘境,政府的資金和政策扶持還遠遠不夠。因此,現實中,許多民辦養老院不得不靠民間借貸維持運轉,北京某老年公寓的債務達9000多萬,一年利息就要1000多萬。
客觀地說,過去幾年,不少地方政府為促進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出臺了不少好的政策,比如率先在養老服務領域實施“養老券”制度,對社會資本興辦養老機構實施政府購買服務、按床位予以投資補助等。但對于民間養老機構急需的土地、信貸、稅費、醫療等方面的支持,相關政策支持基本還是個空白。而且,目前,政府賦予民辦養老院的支持,往往還設置門檻,如有的地方規定,民辦養老院要想獲得政府的床位資助,前提是“土地必須自有”,可民辦養老院很少能滿足這個條件。
按照國家的規劃,養老服務要從政府直接辦服務轉向政府重點購買服務,這不僅給民間養老機構的發展,帶來機遇,也降低了養老事業的成本。政府對于養老事業的大包大攬,等于既做裁判員,又做運動員,不利于對公辦養老院的成本控制和監督,現實中,公辦養老院都是財政全額撥款的編制,所以單純發展公辦養老院,必然會造成人員編制的臃腫,政府財政也難以負擔。因此,政府除了提供適量有限的基礎性、保障性、示范性養老機構和服務項目,將其他養老服務推向市場,實行“外包”,這是一個雙贏之舉。
要充分發揮包括社會資本在促進養老事業發展中的作用,既要總結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并且在全國范圍內盡快推廣,更要在體制機制創新上有所突破。當務之急,恐怕是在放松行業準入的基礎上,加快土地、財稅、金融、政府采購、行業協會發展等方面的創新,真正調動包括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從這個角度出發,很有必要盡快制定一部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的實施細則,把體制機制創新的重大任務明確下來并且加快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