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南網友爆料,鄭州部分編制內環衛工嫌上班累、不干活,轉而雇一些年老的農村人替他們干活。記者經過實地調查,并將情況反映到鄭州市城市管理局,他們表示會盡快調查事情的真相。(8月13日 《重慶晨報》)
你看見過年輕人天天起早摸黑掃大街嗎?少見吧!多見的是老頭子老婆婆,一看歲數都超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本以為是政府為解決困難老人生計問題設置的公益崗位,沒想到卻是正式工設置的“公益崗位”!據了解,編制內人員工資為4000元左右,而臨時工只需1200元。環衛工“工作外包”,每月凈賺3000大洋,這生意利潤驚人。
在正式工看來,身為編制中體面人,掃大街有損尊嚴,不如“外包”劃算。在臨時工看來,這把年紀了,日曬雨淋但畢竟有收入,收入微薄但畢竟較穩定,能掃大街也不容易。在管理者看來,只要大街干凈群眾滿意自己就好交代,況且臨時工可比正式工聽話得多。環衛工“工作外包”成“潛規則”,自然有其必然性。但是,必然并不代表公平。歇著的比干活的收入多,有損社會公平正義。
歇著的憑啥比干活的收入多?當然是編制。一入編制,似乎終生無憂。難怪掃大街這種沒有技術含量和難有發展空間的工種都對研究生有吸引力。年初,哈爾濱市面向全國招聘事業編制環衛工人448名,其中就有7名研究生,一報考失敗的研究生甚至表示:“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編制里!”編制的誘惑,在于其完備的保障?!八酪惨涝诰幹评铩?,折射出勞動保障制度的“陽光”真正照射到面積還太小。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其最大的亮點,就是明確規定了“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環衛工“工作外包”,不僅違規,而且違法。
再好的制度和法律,如果得不到切實執行,就形同一紙空文。有關部門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一線勞動的臨時工才能得到相應的報酬,“協管員”、“協警員”、“協稅員”等林林總總的“工作外包”現象才有可能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