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01年湖南省第八次黨代會提出實施城鎮化戰略以來,湖南的“城鎮化”建設已走過12年,“新型城鎮化”戰略也已實施5年。
如今,在各級政府的積極推動下,湖南的城鎮化建設進展如何?下一步該往何處去?又面臨著怎樣的問題和瓶頸?
瀟湘晨報就此專訪負責起草《湖南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實施綱要(2012-2020年)》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規劃處負責人,問計參與規劃討論設計、參與全國人大專題調研的相關專家,以期得到答案。
歷程 真正系統推進城鎮化,始于2008年
談起湖南城鎮化的建設歷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規劃處處長易小林表示,雖然在2001年省第八次黨代會就提出“城鎮化”戰略,但真正成系統地推進城鎮化,要從2008年開始說起。
這一年可謂是湖南新型城鎮化建設“元年”。
先是8月22日,“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會議”在長沙召開,全面部署新型城市化發展;12月12日,又下發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新型城市化的意見》。
“早在2006年,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在浙江第一個提出了‘新型城市化’戰略,湖南算是在全國范圍內第二個提出‘新型城市化’的省份。”易小林回憶說。
在易小林看來,湖南城鎮化建設歷程上有三件標志性的大事:
第一件,是會議。在上述2008年“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會議”后,2012年8月14日,又在株洲召開“全省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
第二件,是文件。2008年12月12日,下發《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新型城市化的意見》;2012年2月17日,下發《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型城鎮化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意見》。
第三件,是規劃。2012年底,《湖南省推進新型城鎮化實施綱要(2012-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頒布,“八大工程”將引領湖南未來城鎮化建設方向;2013年初,《湖南省“十二五”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亦出臺。
經積極推進,城鎮化建設工作頗有成效。
截至2012年,湖南省城鎮化率達到46.65%,雖然仍然低于全國平均水平52.6%,但是差距卻在逐漸縮小:從2000年到2012年,湖南年均增速為1.41%,高于全國水平的1.37%。
“我們與全國的差距主要是歷史原因造成。湖南本就是農業大省,農業人口基數大,再加上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帶來的數據波動,因此一直低于全國水平,”易小林說,“但是應該看到的是,從2001年到現在,我們的城鎮化率正在逐步增加,平均每年約有100萬人口轉移到城市。”
戰略 城市群?中等城市?還是小城鎮?
對于城鎮化的重點發展對象,學術界一直存在多種意見。
一種是“取中間”,以中等城市發展為突破口。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建議,重點發展100萬-200萬人口的“中間規模城市”。理由是:“大力發展這類中間層次的城市,可以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找到一個具體的抓手和突破口。”
另一種持“向下看”的視角,希望以縣城和鎮為重點。
北京大學中國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長彭真懷曾撰文指出,縣城和重點鎮才應該是新型城鎮化的重點。其中一個依據是,“在起草信陽市農村改革發展試驗區報告時,調查顯示,農民大多數愿意進城,而且其中76%愿意進縣城和重點鎮。”
還有一種意見,是看重城市群的帶動作用。
最早提出城鎮化概念的經濟學家、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辜勝阻認為,“推進新型城鎮化要靠城市群引領”。因為通過推進城市群建設,既能減緩特大城市人口膨脹壓力和“大城市病”,也能通過中心大城市的輻射作用,實現城市文明向小城市、城鎮和鄉村的擴散。
那么,湖南選擇的發展重點是哪里?
《綱要》的表述是: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長株潭城市群為核心、中心城市為依托、縣城和中心鎮為基礎,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體系。
顯然,湖南的發展路徑綜合了上述三種意見。易小林進一步闡述說:“湖南未來城鎮化的重點,是長株潭、七大城市群、各個縣城和中心鎮,要做到大中小城市和中心鎮協調發展。”
“沒有大城市的帶動,周邊經濟就輻射不起來,就業帶動不起來。縣城則是城鎮化的最后一個堡壘,要以新生代農民工和隨遷家屬為重點發展對象。從郊區到縣城到地級市到大城市,每一個城鎮梯級所提供的公共服務水平、享受的資源都有所不同,因此也適合不同追求的人群。比如,月薪1400元的務工人員顯然無法在大城市獲得優質生活,而觀念新、知識新的人才也往往不滿足在小城市發展。”易小林解釋說。
路徑 防止“表面城鎮化”和“虛假城鎮化”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綱要》,省內城鎮化建設的頭號工程是“縣城和中心鎮擴容提質”:
到2015年,40個發展基礎較好的縣(市)城區人口過20萬;85個以上的建制鎮鎮區人口達3萬以上。到2020年,耒陽市、寧鄉縣、瀏陽市、祁陽縣、邵東縣城區人口過50萬。其他規模較小及發展相對滯后的縣(市)城區要完善基礎設施,提升經濟實力,人口規模要逐步超過10萬。
在“壯大區域中心城市”一欄中,對長株潭、岳益常、衡郴永、懷張吉、邵婁五個板塊14個中心城市也提出了未來具體的人口規模增長目標。
如此大規模的新人口涌入大中小各線城鎮,城鎮要如何容納?
參與制定《綱要》的湖南省城市規劃研究設計院副院長李彩林分析,要從五個方面提高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分別是:夯實城鎮發展產業基礎、完善城鎮綜合交通體系、提升城鎮供水能力和品質、加強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健全城鎮安全保障體系。
參與《綱要》起草討論的湖南城市學院副校長湯放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指出,城鎮容納能力的關鍵還是“就業”二字。
“規模如此大的人口轉移,城鎮定要有足夠的就業崗位來容納,方能實現城鎮化。”他認為,如不能解決就業問題,城鎮建設即使把所有硬件設備都擴展得足夠大足夠好,也只能是一座“死城”、“空城”。
擴大就業機會的抓手在哪里?從《綱要》可以看出,各級“園區建設”仍被寄予重望:支持省級開發區升為國家開發區,具備條件而又尚未設立省級開發區的縣(市)設立省級工業集中區,有條件的鄉鎮發展非農特色產業園,促進勞動密集型、資源加工型產業向產業園區轉移聚集。
但即便產業完成足夠聚集度,身為城鎮化研究專家的李彩林仍有一層擔憂:目前湖南的人口城鎮化已落后于土地城鎮化。
在今年5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在長沙召開的城鎮化專題調研座談會上,李彩林指出:
“各城鎮產業不斷向城區集中,城區的土地不斷擴張,但是人口沒有相應的大規模向城市地區遷移,出現了‘表面城鎮化’、‘虛假城鎮化’的現象。2010年至2011年,全省城鎮建成區面積增長7.39%,但是城鎮人口增長只有4.82%,人口與土地擴張、產業集聚不協調。”
兩位專家都將新型城鎮化“重點”、“難點”歸結于農民工進城的制度障礙,以及如何讓流動人口享受市民化待遇。
癥結 如何給“進城農民”一個更好保障
“不僅是產業,促進農民‘進城就業’的相關配套制度也應完善。”湯放華指出,首先要改變農民被束縛在土地上的狀況,促進土地流轉,釋放勞動力。
對此,易小林回應,在這方面湖南已有成功嘗試——草尾鎮試點。該試點中,農民們可以把閑置的耕地在政府背景的公司處登記流轉,以獲取固定收益。但草尾鎮試點經驗今后是否將在全省大力推廣,目前尚未明確。另一方面,對于農民宅基地的處理,《綱要》則寫入“在縣(市)域內實施農村居民宅基地置換商品房、農民公寓房、物業或貨幣補償”。
除此之外,“為確保農民能留在城鎮,而不是游離在鄉村與城市之間的‘兩棲人口’,戶籍制度也應改革,讓新入城的農民享受到城鎮居民待遇,如子女教育和保障住房等。”湯放華說。
《綱要》與此相應的,是“落實放寬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的政策,引導農村人口向城鎮有序轉移。對暫未落戶的農民工,要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解決他們當前在勞動報酬、子女上學、技能培訓、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職業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但“完善相關制度”的地方細則,易小林則表示,可能有待國家城鎮化規劃出臺后再統一跟進落實。
“很多農民進了城,留不下來,因為沒有住房。湖南應加大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解決農民工在住房問題上享受市民化待遇,統籌保障城鄉住房是個良方。”李彩林呼吁,從“住房”著手解決市民化待遇問題。
“其實還有更多的鼓勵、傾斜政策可以考慮。”湯放華補充表示,政府可以給有意愿進城的農民提供更有效的技能培訓、在企業招人時能確保獲得與市民同等福利待遇,甚至也可以考慮從工商、稅收方面扶持。
“在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過程中,真正迫切需要的,是政策制定多站在農民的角度。”湯放華總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