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一段時間,新型城鎮化建設將是國家的戰略重點,新型城鎮化建設與國家經濟實現平穩持續發展息息相關。而村級經濟發展機制的健康與否,也決定了新型城鎮化建設目標能否順利實現。
村級經濟發展機制的健康與否,決定了新型城鎮化建設目標能否順利實現。
截至目前,無錫市城鎮化率已經超過70%,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51%。也正因如此,作為城鎮化發展的基座,無錫市村級經濟遇到的發展問題,既有典型性,更應引發業界思考。
今后一段時間,新型城鎮化建設將是國家的戰略重點,新型城鎮化建設與國家經濟實現平穩持續發展息息相關。而村級經濟發展機制的健康與否,也決定了新型城鎮化建設目標能否順利實現。
5月14日-15日,記者跟隨由民建無錫市委牽頭的“創新村級經濟發展機制 實現新型城鎮化建設目標”專題調研組,圍繞無錫市村級經濟發展現狀、增收難點及未來發展方向,對無錫市民政局、無錫市委農辦、濱湖區農辦、宜興市新莊街道等多地進行了走訪調查。
村里一本賬
無錫是蘇南模式鄉鎮企業的發源地,上世紀80年代,村級經濟主要來源于鄉鎮企業的收益。不過,鄉鎮企業的迅猛發展也帶來了不小的經營風險。為回避市場風險,上世紀90年代后,政府規定鄉鎮企業不再進入生產流通領域,村級經濟來源隨之改變,收入來源以出租土地、出租廠房、發包農業資源為主。
在本次調研中,記者得到了一組數據:依靠上述收入來源,去年無錫全市899個村級組織,村均集體收入600余萬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3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8509元。
不過,這僅僅是一筆收入賬。記者同時了解到,在村均集體收入600萬余元這個數字背后,一部分具備載體盈利能力的村或社區,年底扣除各項支出后凈利潤所剩無幾,甚至出現虧空。另有數據顯示,在去年,無錫市還存在資不抵債、收不抵支的村(社區)。
是哪些支出項目“吃”掉了原本不錯的村集體收入?一位街道經營管理工作人士在調研座談會上直言,村里一筆土地出租收入對應著多種稅費,盡管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都出臺了一系列加快農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意見,但相關稅費政策的落實尚未到位,對大部分合作社法人,仍視同為企業收繳稅費。
特別是針對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涉及的新型物產項目,沒有明確規定可享受稅費減免,稅收非但不能享受5%的綜合稅率優惠,而且土地租金綜合稅率為8.1%,房屋租金綜合稅率達到了20.3%。
不僅如此,村一級組織還承擔了大量公共服務支出。“土地拆遷拆走了租地的企業,影響到了村里的土地租金收入;安置房帶來了一批并不富裕的人群,需要村財政支出給予幫扶。”在調研過程中,一位基層村干部這樣表示。
他還提供了一組數據:不少村“開門七件事”的平均固定開支約需200萬元(一些村達到了400余萬元),村級經濟的有限來源與龐大開支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在此背景下,一些村到年底能實現略有結余已屬不易。而要在今后的發展中實現收入、利潤雙提高,對于村級經濟發展在全國范圍內排名靠前的無錫市而言,也算得上是不小的挑戰。
增收突破口
截至目前,無錫市城鎮化率已經超過70%,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51%。也正因如此,作為城鎮化發展的基座,無錫市村級經濟遇到的發展問題,既有典型性,更應引發業界思考。
參與本次調研的基層經營管理者普遍認為,發展村級經濟,土地是抓手,地方政府的“多予、少取、放活”也要落到實處。所謂“多予”,就是對于不適合發展經濟載體的純農業村,政府轉移支付要幫上忙;所謂“少取”,即對能夠自負盈虧的村集體組織,地方政府可通過稅費優惠,為村級財力騰出余地;所謂“放活”,即政府牽線、發揮市場和資金自主配置機能,使村(社區)集體經濟盈利模式方面勇于創新。
談到“放活”,記者了解到,目前無錫市的一些鎮村正嘗試著用“鎮(街道)統籌、多村聯合、抱團發展、搶建載體”的模式,希望借此蹚出一條強村新路。“我們嘗試推動村(社區)跨區域發展,改變以前那種單兵作戰、小打小鬧的模式,通過抱團聯合,建設了一批具有一個產業支撐度和集聚度的財力載體。”對此,無錫市濱湖區農辦副主任這樣表示。與此同時,變土地租金收入為參股享受分紅是無錫市村級經濟發展的另一種嘗試。
政府的角色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在本次對于村級經濟發展的調研中,多位人士都談到了這一觀點。調研組執筆人、民建會員、無錫市濱湖區政協委員蔡軒然建議,要促進村級經濟良性發展,政府財政首先要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經濟基礎性投入的力度;其次,根據當前村級“無財行政”現狀,可按照“費隨事轉”的要求,加大對村級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還可通過政策的發展導向、優惠激勵、投入保障,促使各村“輕裝上陣”;還要協調建設、國土等部門政策傾斜和支持,減免有關規費,節約資金投入。
在談到提升村級經濟自身“造血機能”時,調研組成員、民建無錫市委常委王萍建議,下一階段,政策可以從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方面入手,放寬農村要素參與金融服務,允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農村住房、大型生產資料、合作組織股權等用于抵押信貸;還可進一步加大土地流轉力度,積極引導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使農民獲得相應流轉收益的同時,將土地集中到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業專業合作組織手里,實現規模化經營。
調研期間,調研組組長、民建無錫市委副主委許建樟對記者表示,新型城鎮化說到底還是人的城鎮化,政府要優先考慮農民個人的生存需求。村級自治組織在這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應當先解決自治組織的生存問題,這也是本次調研村級經濟的一個重要原因。“經營管理好一個村,與管理一個公司沒有什么區別,這需要好的‘領頭羊’,需要創新發展的理念,還要在培育適合在本地區發展的產業、加強土地載體的使用密度方面做文章。作為市一級政府,主要是給好優惠政策。”許建樟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