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來,石家莊市橋東區城管局開展對轄區內占道露天炭火燒烤集中整治活動,針對一些多次勸告但仍舊違章經營的燒烤攤點,實施了經營物品取證保全。5月31日18時許,橋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執法二大隊機關遭遇燒烤攤主打砸,執法二大隊大隊長張勇腹部被刺一刀。(6月2日《燕趙都市報》)
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應該受到譴責,無論施暴者是作為執法者的城管人員,還是作為執法對象的燒烤攤主。所以,燒烤攤主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被激怒了,持刀傷人都是不對的,是非法的,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不過,這一篇新聞明顯出自官方口徑,且只對當事一方即城管方面進行了采訪,而沒有當事另一方即燒烤攤主的聲音,因此,其可信性有多大,也就打了一個折扣。當然,基本的事實還是可信的,比如有執法人員被刺了一刀。但是,這一沖突過程中有沒有燒烤攤主方面的人員受傷,則沒有提及——沖突如果發展到動刀的地步,只有一方受傷的情況很罕見。
事情的起因自然是因為燒烤攤主違章經營,這應該沒有什么疑問,因為露天炭火燒烤少有合法經營的,而合法經營的大都不會被列為執法對象。但沖突之所以發生,顯然不僅是取締這么簡單。城管方面的說法是,“實施了經營物品取證保全”,換句更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城管沒收了燒烤攤的桌、凳、烤爐等用品。在燒烤攤主那里,這些都是其賴以吃飯的東西。
拿走了別人“吃飯的家伙”,就等于斷了別人的生路,生路被斷,其怒火之盛,可想而知。城管與攤販之間的沖突,尤其是激烈的沖突,很少發生在勸告階段,而是更多的出現在沒收工具階段,其原因就在于此。
事后,該市城管委主要領導“現場督辦”,組織執法人員進行該攤點進行“仔細查看”,并“搜查出多種管制刀具”。對公民人身或住所、財產進行搜查是公安機關才有的權力,城管部門如此搜查是否是“越俎代庖”,并涉嫌違法,也是個疑問。況且,所謂的“管制刀具”,是否屬于“管制”,是不是僅是燒烤攤切肉用的工具,也是個疑問。
夏天到了,各地的露天燒烤攤點也會多起來。相應的,這些攤點與城管部門之間的沖突也會不可避免地增多。從往年的實際來看,兩者之間,要么是“你來了我就跑,你走了我再回來”式地“躲貓貓”,要么是或普通或激烈的正面沖突。但這樣的拉鋸戰持續了多年,似乎也沒有哪個地方能夠想出什么能夠永遠奏效、雙方均能接受的解決辦法來。
不過,總是在管卻總也管不好的現實,本身就說明,這種一味封堵的辦法——無論是激烈的還是溫柔的——都是根本解決之道。如果不改換思路,不尋求新的解決之道,甚至如果不對城管制度進行根本性的改革,類似的沖突恐怕很難避免。這樣的沖突,無論是對執法對象如燒烤攤主而言,還是對執法者如大隊長張勇而言,都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