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孫莊村進行城中村改造,三處老宅面臨被拆遷。為保留老宅,58歲村民孫某出3萬元買下其中一套老宅并日夜守護。5月7日凌晨,老孫被人捆住手腳,用被單蒙頭摁在床上,強行拆掉了老屋。與此同時,村中另一處老屋被人放火燒毀。(5月9日《大河報》)
暴力強拆被人嗤之以鼻,并非網絡發聲的情緒失控,而是其根深蒂固的利益驅使。縱觀最近出現的新聞,文物保護事件持續發酵,濟南“萬人坑”遺址將建樓盤,到西安玄奘埋骨古寺拆遷危機,再到鄭州清代古宅凌晨遭強拆,一系列的事件讓文物保護危機面臨,而其中似乎總能看見現實利益的影子。
在拆遷問題上,官方和民間的爭論從未曾停止。一方面征地拆遷本是民生工程,卻容易被曲解當成任務指標的利益籌碼,利益面前民意被無限縮小,或許是不值一提,官方寧可暴力也要達成目的。另一方面,出于對文物的尊崇和對歷史的尊重,民意態勢幾近一致,民眾希望文物能得到更好的保護。官方語言和民間想法之間的較量,可以說是民意的常態化表達,然而,事實上官方與民間總是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一攻一守刀劍相向,鄭州清代古宅遭強拆,踐踏民意,必然要引發網友的爭論和質疑。
文物遭遇暴力強拆,政府和民間都不是獲利者。不管是古宅還是古寺,抑或是革命遺址,都是因為具有歷史意義和現實啟蒙,才值得保護和珍惜,這是大眾期望的“文化價值利益”;拆遷是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更多的是“經濟利益”;兩者處理得當,開發旅游經濟是一種互補,然而暴力強拆,視經濟效益為唯一目的,眼前利益放在一切之上,忽視歷史文化遺產資源的社會功能和社會效益的充分發揮,損害了官方形象和民意,笑到最后的或許只有房產開發商。
因而,政府部門更該為文物保護開好“護身符”。歷史名人的故居,理應得到保護,卻屢屢不見效。媒體的報道渲染,文物部門的勘察確認以及村民孫寶珠的努力都無法保全古宅遭遇強拆的命運,讓我們看到沒有任何庇護的古宅是多么的弱勢,也引發文物保護的多重憂思。百年文物為何難擋大火和挖掘機?是否只有讓申遺才能避免被強拆?這些問題一直都有人問,但就是適得其反,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這是值得相關部門去反思和努力。
暴力強拆文物是藐視民意的行為,捆綁和縱火的冷漠,更是讓人寒心,面對破壞殆盡的“翰林故居”,嘆息的同時也要追究始作俑者的違法責任,當然更要為缺位的文物保護立法“撐腰”,科學合理的規劃利用文物價值,才是對它的最完美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