洶洶的民意到底沒能阻擋住國家發改委的決定,從昨日起,被禁14年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正式解禁。
此次“白色污染”重出江湖,理由大致有這么幾點:其一,14年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直禁而不絕,與其如此,不如放松管制;其二,此類餐具性價比極高,與成本幾毛錢的可降解餐具相比,發泡類餐具每只成本僅僅幾分錢;其三,德國、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也在大量使用;其四,其符合國家食品包裝用具相關標準,且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
其實,這些理由恐怕是很難站住腳的。禁而不止就應當使其合法化嗎?偷盜搶劫也一直禁而不止啊,是不是也要剔除相關法律條文呢?性價比高,也不應該是讓其重出江湖的正當理由,不是一切都可以用經濟杠桿來衡量的。一些西方國家也在大量使用,這沒錯,可人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極強的環保意識,而在黃浦江上還曾漂浮著大量死豬的現代中國,指望能迅速建立一個完善的回收體系,指望百姓能自覺將垃圾分門別類,靠譜嗎?這一次怎么不講“國情”而要與國際接軌了?還有,泡沫還是那個泡沫,怎么現在又符合“國標”了呢?就算你的標準很科學,但又如何保證生產企業不以次充好?我國從來不缺少法律條文,欠缺的往往是對法律條文的嚴格執行。
環保意識的培養是個長期而艱巨的過程。經過14年的時間,民眾好不容易對禁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有了一定的共識,而今遭此變化,功虧一簣,不亦悲乎?更令人痛心的是,發改委的反復無常,在令自身形象蒙羞的同時,也大大挫傷了環保產品的市場信心,打擊了環保企業的生產積極性。道理很簡單:在一個劣幣驅逐良幣的環境里,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是敵不過唯利是圖、每時每刻都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人的。
我很不情愿把此事和那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450萬公關費合同”傳聞聯想起來,還是聯想一下我自己的家事吧:前不久,我那位戒煙十來年的岳父,又抽上了。岳母為此大為惱火,整天叨叨。這次,同為煙民且對岳丈大人有些同情的我得勸勸她了:寬容點兒,學學人家發改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