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鑫恒塑膠等10家廣東發泡餐具生產商被曝向北京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君澤君律所)聯合出資450萬元“公關費”,由后者向發改委等部門推動發泡餐具解禁。(3月30日中國經濟網)
判定450萬公關費與發泡餐具解禁的關系,不可失之于簡單,將二者看成前因后果,必須有足夠的證據支撐。然而,甲方(企業聯合體)與乙方(律所)簽訂的《專項法律服務協議書》,其關鍵字句的確令人狐疑:“當甲方或其所在行業獲得政府相關部門以書面方式確認在行業政策解禁的過渡期間的臨時性、有條件許可……或者國家發改委正式將發泡餐具從《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淘汰類目錄中刪除,甲方應支付乙方律師費400萬元。”
此前,對于發泡餐具的解禁,公眾如潮的爭議,更多的是一頭霧水。而在450萬公關費事件出來之后,公眾的質疑指向有理由得到認同:冒著幾如硝煙和炮火的爭議,發改委不管不顧地解禁發泡餐具,決心和膽量如此之巨,相關官員是否為裹挾著金錢、私利的攻關所撬動?君澤君律師事務所果真在“架橋”、作掮客?
有了以上的背景鏈接,有一些巧合有無貓膩當查。例如,就在450萬元公關費事件曝出的同一天,國家發改委正好發出通知,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解禁。
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周小清的話語,頗多急不擇言的荒唐:賦予企業生產銷售發泡餐具的權利,就像給老百姓提供飲用水一樣,無需過多解釋。
但與邏輯推理打交道的周小清,更多的回答堪稱“嚴謹”,只是選擇性的失明令人疑竇叢生:承認協議屬實,卻不認同“公關費”之說,稱費用主要用于媒體宣傳,對用于哪些媒體、宣傳了什么內容沒有回答;甲方是否向君澤君律所支付了“事成后”的400萬元尾款,事關在發泡餐具解禁中的作用,尤為關鍵,周小清同樣沒有回答。
律師在拿捏“開口”與“噤口”的分寸,“開口”解禁發泡餐具的發改委卻是直接“噤口”不言。對發泡餐具解禁是否受到律師事務所影響,記者多次撥打發改委綜合處電話,就是沒有人接。有難言之隱?沒有底氣的回避?不屑?一以慣之的傲慢?堅不可摧的自信?
“開口”解禁發泡餐具的發改委,一變而為“噤口”不言,非自今日始:2月26日,發改委發布第21號令,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刪除了發泡餐具,卻未對刪除原因給出解釋。
記者追問之下,發改委產業協調司輕紡處人員讓聯系綜合處,綜合處人員確認發泡餐具可以重新入市,但對于目錄調整原因卻仍不回答,表示還得找輕紡處。而此后多次撥打輕紡處電話,竟再無人接聽。
“公關”本就與賄賂一線之隔。發泡餐具解禁的背后是否存在你情我意的繾綣推挽,是否存在骯臟的利益博弈,公眾急切想看到真相。面對曝光的450萬公關費事件,除了君澤君律師事務所,“開口”解禁發泡餐具后突然“噤口”的發改委,且聽他們如何再次“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