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6日電(記者 南辰)根據公安部近日部署,自8月15日起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嚴厲整治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全力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然而,就在此新聞播出的當日,全國各地報道的整治戰果卻令人瞠目:
廣東: 8月15日晚,全省出動警力8350人次,檢查車輛近2萬輛次。共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1162起,醉酒駕駛78人,拘留違法駕駛人78人;
上海:8月15日晚,出動500余名警力,在全市設置100多個酒后駕車檢查點,在2小時內查獲酒后駕車違法行為242起,其中醉酒駕車43起;
四川:嚴打酒后駕車首日,查處酒后駕車76件,暫扣駕駛證76個、機動車105輛,行政拘留12人;
河南:整治第一天,共投入警力9068人次,查處酒后駕駛780起,拘留醉酒駕駛人員384人;
浙江:嚴查當天有400多人酒后駕車被查處;
北京:據市交管局通報,今年在全市亡人交通事故中,酒駕所占比例高達17.3%。共計導致86人死亡。此外,本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共達11起,其中,醉駕高達5起……
數據表明,醉駕已成為中國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誘因之一,中國正面臨“酒精考驗”。
近期接連發生的重大酒駕交通肇事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舉國上下同仇敵愾出重拳整治“酒駕”。各地出臺的措施中不乏奇招。比如北京:醉酒駕車一律刑拘15天 ;南京:向駕駛人員勸酒同桌連坐追究責任;山東干部走上街頭“勸誡酒駕”;徐州將酒駕肇事與單位評先創優掛鉤等等。四川夾江縣整治酒駕的標語更是“雷死人”——“酒后駕車者,醫院給你開好了房間”、“酗酒開車是駛向死亡與墳墓的選擇”,被一些駕駛員認為太血腥、不溫馨、不足以警世。
人們不禁要問:近期如此慘烈的交通事故頻現,誰是真正元兇?富二代酒駕飆車奪命 ,鮮血為何換不來敬畏?刑拘、連帶、勸戒、入不良記錄能否杜絕酒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四個一律”為法定處罰上限,為何不能奏效?
我們從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8月14日對媒體的談話中似乎能找到一些問題的弦外之音:“對酒后駕駛,無論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視同仁,從嚴處罰,絕不允許開口子,絕不搞下不為例,讓酒后駕駛成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也就是說,我們的執法還有衣帽取人看人下菜的地方;還有一些理由可以為酒駕開脫;法律還不夠嚴峻;還有可以開口子的地方等等……筆者不敢再妄然推論下去。
醉駕事件發生后,暴露在世人面前的不只是違法者本人法律意識的淡漠,更有一張張錯綜復雜的“社會網”。“不就是罰幾個錢嗎?最多不過刑拘幾天就放了,找個人擺平就沒事了!”一名醉駕撞死人的司機酒后“真言”令人發指。他們炫耀著特權,挑戰著法律和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眼下的問題在于,我們還需要多少無辜路人的生命來換取法律的完善和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北京戎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曾通過媒體表示,“單憑交警執法,不能根治酒駕這一公共安全的危險源,修法、提高酒駕的違法成本才是良策”。他說,目前我國法律對于酒駕的處罰只限于罰款、拘留,依據《刑法》的“交通肇事罪”,醉駕致人死亡,最高刑期也不過7年;但美國酒駕撞人死亡是可以被定為二級謀殺的。劉昌松認為,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罪,量刑幅度最高約15年,因此,對于醉駕這種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目前法律達不到應有的懲戒效果。而交通部法律咨詢專家劉莘則認為,與美、日等國不同,酒文化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之一,國人有勸酒習慣,高管嚴罰不可能根治酒后駕車痼疾。要求一個人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酒后不開車,這有待于人口素質的提高,酒后駕車治理需要一個反彈、好轉、再反彈的變化過程,相關部門還是應該以教育為主,逐漸形成“喝酒不開車”的社會氛圍。北京一位一線交警表示,目前,不少司機因為沒有把握好尺度,導致酒后駕車。法律規定,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如果未達到20毫克,不構成酒后駕車。不少司機以為稍微喝點,不會有問題,結果導致酒后駕車。該交警建議,取消“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未達20毫克,不構成酒后駕車”規定,從立法層面改變對酒后駕車的“容忍度”,結果這個建議遭到不少司機反對。一位駕齡近10年的
我們當如何看待梳理這些來自社會不同層面的意見呢?
首先要知道酒的文化淵源根深蒂固
中國是一個癡酒的國度,酒文化源遠流長。
有史料記載華夏民族是人類最先學會釀造的民族。中國最早用麥芽釀成的酒精飲料叫做:醴。中國記載酒的最早文字是商代甲骨文。世界有關葡萄酒的最早記載,見于我國漢代司馬遷的《史記·大宛列傳》。1980年在河南古墓出土的商代后期(距今約三千年)的酒是迄今為止存世最古老的酒;中國已成為目前世界最大的啤酒生產和消費國。現已出土的最早成套釀酒器具成于山東大汶口文化時期。此外有關酒價的最早記載始于漢代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官賣酒,每升四錢;有關最早的賣酒廣告記載始于戰國末期韓非子的《宋人酤酒》:“宋人酤酒, 懸幟甚高”(幟:酒旗)等等,足見其文化淵源。更為有趣的是,世界最早的禁酒令也出自中國周代的《酒誥》,可見飲酒是會誤事的。如果加上歷代名人墨客與酒結緣的故事,那就不勝枚舉了,他們的詩詞歌賦,書法繪畫無不散發著酒精催化的才情。雖然漢代劉安《淮南子》中描述酒的“清盎之美”今人已無從體味,但千百年來酒精的生產卻從來沒有間斷過。
那么酒為何物?為什么被這個民族幾千年來頂禮膜拜呢?原來酒可以讓人變得真誠。幾杯下肚便“吐真言”了。飲了酒,一些不敢說的話,不愿說的話,敢說了;酒又是男人的膽。古有武松景陽崗痛飲八大碗后上山打虎的故事;今有李玉和赴鳩山的鴻門宴,臨行喝媽一碗酒便“渾身是膽雄赳赳”;酒還是情之物。情至濃時可醉心,于是古人說:“酒逢知己千杯少”;酒還可以麻痹人的意志,“何以解憂?惟有杜康”一語道出了酒精的作用。當然,故鄉有酒,也是讓人自豪的事。貴州人因茅臺結貴;山西人以汾酒為榮;今天你走遍中國,幾乎很少有不產酒的地方。酒就是名片,酒可以聯絡感情,酒是名貴禮品,酒與國人的生活親情、社會活動、工作升遷乃至生命息息相關。
酒駕整治是世界性難題
酒后駕駛其實已經成為一種世界病,因為世界有越來越多的國家正在加速城市化進程,“汽車消費”已成當今社會生活的時代特征。今年6月15日,世界衛生組織發布了首份《道路安全全球現狀報告》,報告顯示:全球每年有27萬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并有85%的國家和道路交通法規不完善。全球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而中國交通死亡人數則連續十幾年來高居世界首位。據新華社《環球時報》駐外記者的調查發現,與亞洲發展中國家相比,歐美國家的交管規則顯得更加嚴厲。英國道路安全組織負責人在接受該報記者采訪時認為: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同時也是私家車擁有量上升速度最快的國家,如果在“汽車時代”起步階段不能強化交通管制及立法,那只會越變越糟。而對中國目前有關醉駕處罰的政策,他們則表示“是不可思議的寬松”。
與中國人相比,俄羅斯人愛喝酒是出了名的。俄內務部長努爾加利耶夫7月底在公布上半年交通事故統計時說,今年已經有100多名兒童喪命車輪下,其中,每8個死亡兒童中就有1人是醉酒司機的犧牲品。俄新社報道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90%的人支持對酒后駕車采取更加嚴厲的處罰措施。
治理酒駕,世界各國都在想辦法出奇招。日本甚至制定了“酒水提供罪”、“同乘罪”等連坐罪名;酒吧文化盛行的英國,對初犯吊銷駕照一年;對重犯吊銷駕照3年,外加1000英磅罰款;對10年內有3次醉駕記錄的,吊銷駕照109年;實際上就是剝奪了終身駕駛權。越南、意大利、菲律賓、韓國等國家近年也都在加大處罰力度。
根治醉駕,到也有極端作法,那就是從根源上發力。記得2005年我應邀去埃及為《城市旅游》雜志拍攝專題。白天在40度左右的沙漠環境工作,晚上回到酒店就企盼喝一杯冰鎮的啤酒,結果掃興而歸,酒店不提供酒精類飲料。最后我們打的跑到開羅的最大的百貨公司去買到幾瓶無醇啤酒才算解了讒。事后才知道,阿拉伯(伊斯蘭)國家是不飲酒的。然而這在中國幾乎是行不通的。
戒酒當從官做起
國人喝酒是頗有講究的,無論是“交杯酒”、“滿月酒”、“祝壽酒”;還是“開業酒”、“接風酒”、“謝師宴”,總是要找個理由才可以推杯換盞的。然而時下最講究的還是官方酒場。
唐朝詩人杜甫有一首千古傳誦的詩《飲中八仙歌》,對唐朝八位嗜酒如命的官場名人作過生動的描述。詩人寫道:知章騎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中眠。/汝陽三斗始朝天,道逢曲車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左相日興費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圣稱避賢。/宗之瀟灑美少年,舉觴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樹臨風前。蘇晉長齋繡佛前,/醉中往往愛逃禪。李白一斗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張旭三杯草圣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云煙。/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談闊論驚四筵。其實,這些醉態用來形容今日官場也依然適用。筆者常年陪官,閱盡酒場無數,迎來送往是免不了要喝上幾杯的。有句話叫“盛情難卻”,于是,酒場文化鋪張開來。“上馬酒下馬酒”、“頭三尾四”、“文敬、回敬”、“代飲、罰酒”、“天陪酒、地陪酒”、“從中央到地方”等等,名目繁多的酒場套路可謂一言難以盡之。據說有的地方組織部門考察干部時將酒量也作為其中一個指標,因為酒量不及就不能與各路神仙打交道,很可能影響到招商引資,進而影響到地方經濟,進而政績上導致無作為,如此說來,沒有海量的人是很難在仕途發展的。筆者斗膽建言,戒酒當從根抓起,當從官場做起。假如官場拒絕濫酒,那么世風必將為之一振。公安部長所言的“開口子、打招呼”之類的開脫行為自然也就不攻自破了,就是因為醉駕違法者中有相當一部分有身份有背景的人,所以才導致法律的軟弱。試想,沒有什么可以靠走關系能辦成的事了,該罰的罰,該判的判,該償命的償命;還需要在幾個酒精度數上去權衡利弊嗎?法律再不公正那還叫法律嗎?
就在本文即將收筆時,傳來一個消息,筆者認識的某企業老板因接待某市政府考察團飲酒過度駐進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