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昨天舉行聯組會議,專題詢問國務院關于城鎮保障房建設和管理情況。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表示,今年已安排1520億元投入保障房建設,到“十二五”末期,住房保障率將達總戶數的20%左右。姜偉新同時承認,限購政策行政色彩濃厚,是不得已而采取的辦法。
從一線城市擴展到二三線城市的限購政策,對本輪樓市調控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市場準入的行政門檻,在資金層面阻斷了游資進入樓市炒作的通道;問責制在行政框架層面抑制了地方縱容樓市虛火旺盛的沖動。最重要的是,行政式調控向市場發出了一個鮮明信號:樓市調控將不惜采取最強硬手段,由此徹底改變了人們對后市的預期。必須承認,當下樓市閃爍的微弱拐點信號,是市場和行政手段疊加的綜合結果。如果僅以單兵突進式的手段進行調控,取得當前調控效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盡管如此,也必須看到,用限購這樣行政色彩濃厚的手段調控市場,具有一定風險。一方面,剛性的行政手段意味著行政成本高付出,而且不能像市場那樣具有敏感性和自我調節能力。因此,要么有可能導致政策與市場需求不匹配,要么有可能導致政策滯后。反映到被調控的商品上,就是價格可能大起大落。另一方面,目前的投資渠道仍然狹窄,民眾獲取財產性收入的能力有限。對于樓市限購,盡管有現實意義,但同時也意味著狹窄的投資渠道更加逼仄。這有可能導致游資在其他商品上興風作浪,使不同商品的價格浮動過大。還要看到,經由限購等嚴厲手段調控后,樓市至少在一段時期內不會受到社會資金青睞,從滿足持續增加的剛性需求角度說,政府必須承擔更多的供給任務。這同樣是巨大的行政成本。
那么,有沒有既能讓宏觀調控不致中斷,又能靈活反映市場需求的辦法?有。此前,就有人呼吁通過稅收手段調控樓市。相對于限購的剛性,稅收手段可以起到更適合的市場導向作用。但是,對于進入樓市的企業或個人征稅,需要完整和可更新的征信系統。
在此次聯組會議上,姜偉新透露,準備先在40個城市試點建設住房信息系統,如果相關信息可以匯集到一個平臺上,就不必再采取限購這種行政色彩濃厚的辦法。應該說,逐漸用市場導向沖淡限購的行政色彩,思路是正確的。實際上,市場導向才是在樓市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的唯一途徑。但也要看到,鋪就這一路徑不僅是住建部一家的事。比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立,是否包括官員和企業?這就涉及到反腐領域。從這個角度講,保障房的建設和管理,實際上需要經濟和行政齊頭并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