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快訊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10月27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金色大廳召開聯組會議,對國務院關于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回答詢問時表示,關于公積金存繳人能否利用公積金支付住房租金的問題,正在實施當中的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允許繳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積金來支付房租,但是后面跟著一個很苛刻的條件,就是你的房租已經占了收入的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許你提取公積金去繳納。
齊驥指出,這個規定在具體的執行當中,各地不完全一樣。有的地方為了管理公積金方便,干脆就不分青紅皂白,公積金不允許提取用于住房的租金,只允許個人提取公積金進行買房和房屋的維修。住建部也正在積極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