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昨天下午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城鎮保障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報告及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兩個報告充分發表意見建議。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審議保障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報告時表示,目前的公租房建設政府包攬太多,要發展租賃市場,應調整小產權房政策及過于嚴厲的限購政策。
【保障房建設情況報告審議】
租賃房應以市場為主
前天,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時表示,“十二五”時期的保障性住房將重點發展公租房,特別是人口凈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較大幅度提高公租房的建設比重。
對此,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分組審議時表示,近年來,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思路逐漸清晰,這值得肯定,但仍存在一些問題。“規劃中的公租房建設,政府包攬還是太多。”她解釋說,“現在的住房保障制度從原來的貨幣化道路又回歸實物分配,有點走回頭路。主要是這次提出把公租房作為保障房建設重點,我認為這是一種倒退。”
對于租賃房問題,吳曉靈主張應以市場為主。她認為,國家現在提供公租房解決“夾心層”的問題是可以的,但不能作為最主要的方式。
小產權房政策應明確
吳曉靈主張,要發展租賃房市場,當前有兩個政策應該做出調整。首先需要調整的是小產權房政策。吳曉靈說,對于外來務工人員,很多城市周邊農民蓋的房子就是他們租房的來源。農民用宅基地蓋房后進行出租、出售,其相對低廉的價格對于平抑房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對小產權房,國家一直不給明確的定論。我認為這個問題的本質是不尊重農民宅基地的使用權。在宅基地上建設和開發商品房和租賃住房的政策應進行研究。”吳曉靈說。
投資性購房不應抑制
此外,吳曉靈認為,過于嚴厲的限購政策影響形成更多的市場化出租房屋,也應進行調整。她表示,調控房價應抑制對房屋的過度投機,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資性購房。“沒有多余的投資房,租賃房市場就全由政府背起來,這是不可能的。”
吳曉靈說,可以用增值收益稅收遞減的方式限制過度地炒作房屋。比如第一年賣房子可以征50%到70%的增值收益稅,然后逐漸遞減,每增加一年就少一些稅收,讓他們長期持有房屋用來出租。此外,應用征收房產稅的方式,在扣除一定的住房面積之后,對存量房進行征稅,這樣就可以加大對持有人的現金流的壓力,可以鼓勵一些人用投資房來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