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新形勢下小微型客車租賃的健康發展、推動移動互聯網與小微型客車租賃的融合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出行需求,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共包括5部分13條內容,在夯實管理基礎、鼓勵分時租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確要求。
其中,在提升服務能力方面,要求完善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出行需要,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出行需求以及城市交通狀況等因素,制定小微型客車租賃發展規劃,并納入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統籌安排租賃網點和停車場地;加強小微型客車租賃與不同交通運輸方式的換乘銜接,推進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等交通樞紐小微型客車租賃營業網點以及客流密集區域停車站點建設。
同時,要求科學確定分時租賃發展定位。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綜合考慮城市經濟發展、交通出行結構、汽車保有量、停車資源等實際,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考慮分時租賃非集約化出行的特點,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與公眾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資源、停車資源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使其與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等出行方式協調發展,形成多層次、差異化的城市交通出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