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徐簡)
有一些新聞似乎只要改變一下日期即可再次用來“描繪”現實。比如多年前就有媒體報道,又是一年清明時,有記者在全國多地走訪發現,一些本該追思先人品德的祭奠活動,卻變成了擺譜比闊的“名利場”——這些年,如是的清明節“舊聞”一再被“復制”。
祭奠活動中的上述變異并也非是近幾年的事。一些外觀精美的紙質祭品,如“洗衣機”“冰箱”“彩電”“名表”“豪車”“別墅”等早就應運而生,甚至還出現了有燒“二奶”的現象。此類“豪華”祭品所形成的資源浪費或倒在其次,關鍵是,近乎惡搞的方式與祭奠本身的嚴肅性難免形成場景上的沖突。似乎很難讓人將之與祭奠的內核——追思和對生命價值的審視相掛鉤。
從社會外部環境審視,清明祭奠中的“浮夸”與異化,并不讓人意外。比如近年來,不少農村地區,人越來越少,豪華墓卻越來越多。雖然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祭奠形式發生變遷有著某種必然性。但一些祭奠方式的夸張程度,甚至形成攀比之風,就很難說是正常現象。有一種說法是生者出于面子,祭奠“先人”上的“投資”不過是做給別人看,是傳統喪事大操大辦模式的一種延伸。這一說法當然有其現實針對性,但卻可能忽略了一種大的時代背景。
在一個流動社會,特別是城鎮化迅速推進的過程中,對于許多背井離鄉、進城的家庭而言,“祖墳”愈發成為維系其與家鄉、家族的唯一精神紐帶。很多人春節不回老家,但清明節一定回去祭掃就是這個原因。所以,距離老家愈遠,回去得愈少,在清明節就愈可能產生“豪華”祭奠的沖動。這與其說是給別人看,不若是后人以一種一廂情愿的方式來安放自己的故土之情,彌補“愧疚”。加之與國外相比,我們的祭奠活動由于缺乏宗教因素,因而也相對要表現得更為“世俗”。當然,商業力量的推波助瀾,也進一步激發了這種“世俗”的需求。
提倡移風易俗、文明祭奠,確有必要。但在現實中,無論是過去極端年代的“破四舊”,還是當下一些地方行政力量在推行移風易俗改革上的用力過猛,或過于“急功近利”,不僅因“程序”的粗暴而損害了社會的認同度,反倒很容易激發一種逆反和“補償”心理。事實上,單純靠外部力量去推動祭奠文化的革新,在另一角度其實是壓縮了民間社會的“自省”空間,而使得民俗轉變的自發力量愈發式微。而在具體的倡導過程中,若單純的將一些夸張的祭奠方式指責為“封建迷信”、“不文明”,也無助于真正贏得理解與認同。
鑒于各地的祭奠習俗、城鄉現實條件的不同,以及習俗轉變本身的規律,指望通過一種方式來將祭奠行為納入到一套“文明”的價值標準中去,注定效果有限。比如說,這些年各方都大力呼吁鮮花祭奠、網上祭奠,看似確實要“文明”、“低碳”,但若作“統一要求”已然有失“地氣”。
所以,倡導一種新的祭奠文明,不妨從逐步確立一些能夠被普遍接受的社會規則開始。如在農村地區,加大森林火災的防范力度與責任追究,從“利弊”的角度,而非以“文明”對“不文明”的對立思維去提倡“文明祭奠”,或許就更為有效;而對于城區公墓,能否從“禁火”做起?再者,對于官員修豪華墓、公車掃墓等現象,加大查處力度與規制,或也能夠起到積極的“文明”示范。
祭祀作為一項具有深厚傳統的文化傳承,其變遷不可能完全剔除農耕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的時代痕跡。而對于到底何為“文明祭奠”,其定義其實也在發生更迭。所以,與其刻意突出文明與非文明的區隔,不若多從利弊、責任的角度來強調“文明祭祀”的重要性與趨勢,并為之營造適宜的外部條件,而非僅僅是價值上的宣教與呼吁。只有喚醒了移風易俗的“內省”力量,改變才會有“事半功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