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農民工進城化解房地產庫存,是近期廣受關注的一個政策規劃。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明年經濟社會發展五大任務之一是化解房地產庫存。會議從供給側提出了多項制度性改革,特別是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加快農民工市民化,被認為對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房地產庫存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一些農民工市民化進程比較緩慢,不少城市習慣性地只注重吸納農民工的貢獻,對農民工的訴求和權益并不十分感冒,甚至出臺不無苛刻的政策措施,人為抬高農民工進城的門檻。與此同時,許多城市的房地產庫存壓力越來越大,“房子太多賣不出去”不但是令開發商頭疼的難題,而且因其影響了相關行業產業的生意,加重了就業、財政壓力和銀行等系統性風險,也成了政府不能坐視不管的大事。當上述兩方面問題“碰”到一起,人們突然發現,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讓進城的農民工源源不斷地消化城市房市庫存,豈不是一件兩全其美的好事?
好事固然是好事,但不能不說,如果是為了要加快化解房地產庫存,才想到要在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方面下功夫、出實招,那就未免太過急功近利了。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這些加快農民工市民化的改革措施,本身具有內在的邏輯和獨立的價值,而不能簡單視之為特定時期去房地產庫存的一種應急手段。也就是說,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是加快城市化進程和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關鍵環節,其中擴大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有利化解房地產庫存,應當是農民工城市化的客觀結果之一,而不能反過來說,加快農民工市民化主要是為了化解城市房地產庫存。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明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無論是在城市已務工多年,還是剛剛從農村來到城市,農民工都拿不出多少錢來買每平米動輒幾千上萬元的商品房,所以不要指望房地產市場向農民工“充分開放”后,能夠帶來立竿見影的去庫存效果。在起初一段時間里,進城的農民工可能仍將以租房為主,包括公租房在內的住房租賃市場,可能將成為房地產去庫存的主要力量,政府和開發商對此都要有足夠的耐心。
最重要的是,城市在吸引農民工進城化解房地產庫存的同時,應當為進城的農民工提供相應的配套政策和公共服務,讓農民工在城市中站得住腳、住得起房,逐漸融入城市的社會經濟生活,最終成為與戶籍人口享有同等權益的新市民。政府要出臺積極的政策措施,鼓勵、幫助開發商降低房價,使更多農民工成為商品房的目標消費群體。
另一方面,要切實履行政府職責,擴大和完善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公共就業等公共服務,讓農民工子女有學上、生了病看得起病、就業創業有基本保障,為他們解決各種后顧之憂。這些工作做好了,才能增強農民工對城市的歸屬感和責任感,提高他們參與城市房地產去庫存化的主動性和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