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廣州史上最大規模地鐵建設規劃日前提交審議。根據規劃,2030年前,廣州計劃再新建15條(段)共計413.5公里地鐵線。投資估算總額約3148億元,加上運營和在建線路后續工程建設資金需求及歷史債務償還共需約4963億元。有當地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就此指出,近5000億元資金,卻僅用不到500字說明,交代太簡單。
當下,在交通擁堵漸成常態的背景下,以及出于保護環境、低碳出行等方面的考量,像廣州這樣的特大城市大力發展地鐵等公共交通,已成各方共識。廣州市此番拿出一個“史上規模最大”的地鐵建設規劃,若能順暢執行,或將極大緩解擁堵,實現城市的整體提速。這一規劃,事實上也回應了此前民眾對于廣州地鐵發展“遲緩”的焦慮。
只是,任何規模較大的城建規劃,都應該建立在縝密調研、精準規劃、科學決策的基礎之上。地鐵應不應該上馬是一個問題,而如何籌措資金、分解任務乃至組織實施,則是另一個問題。既不能一味糾纏于細節,從而錯失了寶貴的發展機遇,更不能無視民情民意,草率粗疏,拍腦瓜子決策,拍屁股走人,乃至將“大手筆”變成“大敗筆”。
這個廣州市“史上最大”地鐵規劃,至少還有若干疑點有待進一步明晰。其一,該規劃出臺的過程中有沒有充分聽取民意,并在擴大公眾參與的同時,匯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以形成廣泛的社會共識?從目前的情形看,縱有相關程序,似也遠遠不夠。代表地方最高權力的人大常委會都知之不詳,何況一般民眾?
其二,地鐵建設投資浩大、資金回收緩慢,這在全世界都是通例。廣州市的規劃理應在資金配置上有詳細規劃和預案,資金來源如何解決,市區兩級財政如何分擔,如何處置未來可能產生的巨額債務等,都應該有條分縷析的說明。這不僅是對人大的負責,更是對城市未來的負責。近5000億資金,僅以不到500字說明帶過,未免會讓人擔心。即便有土地收入“托底”,可土地是賣一點少一點,如何實現可持續收入?
其三,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此前中央已有政策明確表示支持和鼓勵,作為一個商業經濟高度發達的城市,廣州市理應在這方面有所嘗試。此舉不僅可以緩解公共財政的緊張狀況,也可以為社會資本尋找出口,乃是雙贏或多贏的局面,而在報告里,卻只是表示“必要時考慮適當引入社會資本合作”,不免拘謹。
說到底,地鐵建設規劃關乎城市未來的發展路徑和民眾福祉,也考驗城市管理者的決心與智慧。因此,不僅要慮及長遠,最大限度克服“小腳老太”的短視,也要防范長官意志對科學決策的灼傷,避免出現盲目追求趕超,從而出現違背城市發展規律的“大躍進”。
剛剛結束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尊重城市發展規律,徹底改變粗放型管理方式,“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確定為城市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果如此,或可避免決策隨意、規劃粗疏乃至長官意志。這也是城市管理者應有的法治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