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部署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相關工作,切實解決群眾“辦證多、辦事難”問題。通知特別指出,要砍掉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相關報道見A10版)
一段時間以來,有關“奇葩證明”,上上下下都十分關注。從公開報道來看,李克強總理多次舉例談到“奇葩證明”。在今年5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一連講了三個故事,其中一個就是“證明你媽是你媽”。在11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再次舉了一位女士“耗時8個月開不到一份未婚證明”的例子。在這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明確指出,沒有依據的證明必須廢除。
其實很多人已經猜到了,面對“辦證多、辦事難”,將有大動作出臺。只是沒有想到,這個動作來得這么快,來得這么猛。《通知》明確指出,要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快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扎實推進網上辦理和網上咨詢……態度不可謂不堅決,方向不可謂不明確,舉措不可謂不有力,而且提出的路徑選擇切中肯綮,抓住了問題的要害。
應該說,經過持續討論,輿論對于“辦證多、辦事難”有了更理性和更深刻的認識。相對于那種“開證明就是瞎折騰”的情緒化觀點,現在輿論越來越傾向于有些證明還是有存在必要和價值的。如果不問青紅皂白一味取消,可能帶來一些新的問題。也正是因為情況的復雜性,加大了簡政放權的難度,有些地方有些部門以此為由,放任、縱容甚至制造了“證明擾民”。
當取則取,當優則優,不能取消的也不能擾民。曾有觀點表示,讓公民開證明,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推卸責任。換言之,即使要開證明,也不能擾民,不能給公民制造麻煩和負擔。這一次通知指出,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這是從總體上梳理現行證明,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進行格式刪除。確需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辦事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也正是強調了有關部門的責任。
“互聯網+公共服務”,是《通知》的一大亮點。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互聯網+”越來越深入人心,也發揮出了越來越顯著的作用。《通知》指出,要加強信息公開透明,推動數據開放共享,特別強調要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打破信息孤島,推動信息互聯互通、開放共享,變“群眾奔波”為“信息跑腿”,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發力“互聯網+”既有利于提升政府現代化水平,也從源頭上避免了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
當然,“一打綱領不如一個行動”,《通知》的印發還面臨著落實問題。但就目前來看,共識已經形成,舉措可行有力,百姓滿懷信心。《通知》的印發,指向的是讓百姓少走彎路,而過往的事實表明,百姓少走彎路才能輕裝上路。對整個經濟社會發展,人們自然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