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量在1300萬左右、占總人口1%的中國人沒有戶口,已經成為一個影響社會公平、穩定的重大問題。11月21日,公安部部長郭聲琨主持召開公安部黨委會議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七次(擴大)會議,會議的其中一大主題就是解決全國無戶籍人口的戶口登記問題。
“黑戶”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的人生因為沒有完成戶口登記而受到影響,因為準生證、出生證、身份證、暫住證等,都離不開戶口,這意味著“黑戶”無法上學,不能出門坐火車,不能到正規醫院看病,甚至不能獲得一份像樣的工作。每一次人口普查,“黑戶”的相關數據就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有關此現象的報道頻見報端,媒體呈現的大量個案讓人唏噓,“黑戶”問題隨著時間的累積顯得越來越緊迫。
為什么會出現“黑戶”現象?就法理層面而言,195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條例要求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戶口登記,沒有任何附加條件。但在具體工作中,政策又呈現出自相矛盾的一面:為落實計生政策,公安部門在新生兒落戶時要求出示其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這一規定使得“超生罰款”與“新生兒入戶”捆綁在一起,超生而未繳納罰款,就不能辦理戶口。
目前全國多數地方明確規定戶口登記必須出示計劃生育相關證明,盡管每次人口普查時國務院普查辦都要下發通知,要求“對其中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準予登記,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但多數地方往往并沒有兌現上述要求,很多父母因為經濟壓力不能給超生子女登記戶口,“黑戶”群體的生存境況因此遲遲得不到改善。
戶口登記的法律規定得不到落實,看似讓人不解,但其背后的邏輯并不復雜。站在地方的角度看,放開登記固然可以讓大批的“黑戶”完成戶口登記,但也會讓計生政策失去執行的重要抓手,“黑戶”群體之所以遲遲不能完成戶口登記,主要的障礙即在于此。所以,要解決“黑戶”問題,一方面要強調法律權威,嚴格執行戶口登記的相關法律規定;另一方面,必須改革社會撫養費制度,從源頭上掃除“黑戶”戶口登記的障礙。
法律層面,有關戶口登記的法律規定目前僅在部分地方得到執行。2008年,福建省明確規定了超生嬰兒無條件登記戶口。今年10月,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生小孩戶口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機關在辦理新生嬰兒戶口登記手續時,“不得將持有計劃生育證明或結扎證明等作為辦理出生入戶的前置條件”。此次公安部會議明確指出,依法登記戶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讓“黑戶”完成戶口登記,首先要敦促各地貫徹法律規定。戶口登記不應有其他附加條件,憲法明文規定的公民權益必須無條件落實,在強調憲法和法律權威的今天,必須重申這一基本常識。
社會撫養費制度方面,此制度初衷是為貫徹計劃生育政策,在計劃生育政策尚未退出歷史舞臺的情況下,超生繳納罰款的政策規定恐怕還將延續。但在二孩政策逐漸落地的新形勢下,也有必要隨之做出調整。較大幅度地降低超生罰款數額,直至將來在合適的時機取消社會撫養費,勢必可讓很多家庭解決超生子女的戶口登記問題。顯然這樣的調整非公安部門能做出,公安部商討解決“黑戶”問題只是一個開始,社會撫養費這類相關政策的是否跟進調整,很大程度上將決定“黑戶”群體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