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出臺的一項政策,帶來了廣東省的“入戶潮”。
就在今年7月,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生小孩戶口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機關在辦理新生嬰兒戶口登記手續時,“不得將持有計劃生育證明或結扎證明等作為辦理出生入戶的前置條件”。如有違反此規定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有數據顯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發現,全國有1300萬“黑戶”,占中國人口的1%,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口,因而未能進行戶籍登記。原國家計生委專家委員梁中堂曾公開表示:“只要計劃生育與戶口登記捆綁在一起,‘黑戶’問題就無法解決。”
“重申規定將使得原本的‘黑戶’或者那些想等到2020年人口普查時再補戶口的人,提前辦理了戶口,變回正常的戶籍人口。”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講師王軍評價道。
不過,也有人對此感到擔心。“誰知道是不是秋后算賬,等全面放開再給孩子入戶吧。”一個超生兒的母親說。
不繳就不能入戶,就上不了公立學校了
徐璟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已經上小學四年級,超生的小兒子剛滿1歲。自小兒子出生后,她和丈夫就一直在為兒子的戶口而奔波。給兒子上廣州戶口,需要繳納的社會撫養費高達30多萬元。二人均為工薪階層,這筆錢經常讓他們犯愁。
在這項政策出臺之前,廣東省從未要求將計劃生育作為入戶前置條件。但大家都知道,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給超生兒上戶口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一名工作人員也透露,公安部門作為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兼職委員單位,在兼職委員單位職責中有入戶時要求出示其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給當地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然而,由于計生工作是一票否決制,以及社會撫養費征收難度較大,“超生罰款”與“新生兒入戶”捆綁一直成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繳納罰款,就不能辦理戶口,入戶便成了計生工作的一個籌碼。
廣州市公安局負責戶籍的一名工作人員也表示,以前曾遇到一些超生家長向公安局索要法律依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里并沒有明確要求超生小孩需有計生證明才能入戶,“當時感到很無奈,因為先繳納社會撫養費,后入戶——這是‘地方政策’,為了讓計生政策得以推行。”這名工作人員說。
在今年7月7日的廣東省戶籍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上,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戶政處處長黃成龍就超生小孩入戶一事作出以下的解釋:“我們一直以來都堅持生下來的小孩必須入戶。為什么實現不了?因為大家不配合,超生的生下來以后就不愿繳納社會撫養費,或不配合計劃生育。”
這項政策出臺后,徐璟總算松了一口氣。目前她正在觀望,但她清楚,從當前政策看,她至少可以暫時緩繳高昂的社會撫養費。
上述廣州市公安局那名工作人員也透露,政策公開后,很多超生小孩的父母,特別是從化和增城等郊區一帶的,都排隊拿號等著入戶,隊伍都排到辦公大廳門口,甚至還有人拿不到號。
記者在政府辦事大廳隨機問了幾名入戶的家長,都是因為孩子到了入學年齡而不得不入戶,但很多市民不太清楚政策,以為是政府為了普查人口前的“大赦”,不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也有人認為,先入戶再說,錢就是拖著不繳。
“不繳就不能入戶,就上不了公立學校了。”在政策重申前,歐凡給超生的小兒子繳了24萬元的社會撫養費。今年9月,小兒子如愿以償在省一級小學入讀了。她覺得政府一再說不“捆綁”,但實際操作中還是“盯”得死死的,一分都不能少。
入戶太貴,索性出境或躲鄉下生二孩
高昂的社會撫養費,一度讓超生父母另辟蹊徑。
家住在深圳福田的陳杰生覺得自己很“明智”。6年前他送妻子到香港生了小兒子,辦妥產檢、生育、入戶等手續,全部花銷不足5萬元。現在,兒子作為跨境學童(即擁有香港居民身份但居于內地的學生,白天在香港上學,晚上回到深圳的家),每天穿梭于深圳與香港兩地之間。“兒子接受香港學校的優質教育、享受公費醫療和一系列的社會福利,比大女兒深圳戶籍更省錢。”陳杰生說。
走這條路的人不少。香港教育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2年至2013年度,有1.64萬名跨境學童在港就讀,是2008年至2009年度人數的約2.4倍,人數將在2014年至2017年達到高峰。香港統計處2012年發布的一份香港人口推算報告指出,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兒,98%先回內地,但41%會于6歲前、即適齡入讀小學前返港。
此前有媒體報道,隨著赴港生子政策收緊,赴美生子的諸多“利好”包括赴美生子費用低于超生罰款等,吸引了不少內地孕婦。近些年,內地孕婦赴美生子人數激增,2015年中國赴美生子人數估計達到5萬至6萬人,超半數是赴美生第二胎。
有跨境學童的家長曾算過一筆賬:“真心不貴,小學6年才交3萬,在廣州入個戶罰30多萬呢。”并且,“在廣州上學,只要繳贊助費就有學位”。
還有人為逃避高昂的社會撫養費,干脆就躲到鄉下生孩子。公務員李凱峰透露,老婆不是體制內的人,他們違規生完二孩后,把孩子直接掛在沙溪鎮表哥夫婦名下,這樣孩子有了戶口,而他也不會受影響。他說,在潮汕地區這種情況很多,親戚朋友都是這么規避政策的。
黃俊偉是個生意人,15年前就從潮汕老家搬到廣州生活,如今3個小孩都已經在廣州天河區地段上了學,但他們必須繳納贊助費。目前,他3個孩子的戶口依然掛在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他坦言,潮汕人的傳統就是要人丁興旺,所以他不排除還會繼續生,孩子有沒有戶口都不會影響讀書。
正如他所言,在廣東一些地方的民辦學校,孩子上學并不需要戶籍證明。每年新生入學前,不少人“擠破頭”想進入這些民辦學校,甚至還有托領導給校長說人情、要學位的。
廣東這項重申規定的出臺,對于一些人來說,并不在意。記者采訪的一些超生父母表示,這項政策還留了個尾巴,社會撫養費一定逃不過。甚至有人認為,廣東意在秋后算賬。不少人表示,他們寧愿將孩子生在香港或美國等地,一勞永逸地解決戶口問題。
讓戶口回歸到最本質
每一次人口普查,政府會“大赦”一批超生“黑戶”,下發通知進行戶口整頓工作,其中要求“對其中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準予登記,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應該讓戶口回歸到最本質——人口信息登記與管理職能,人來了就登記,人走了就注銷。”上述廣州市公安局那名工作人員稱,“不能因為計生部門征收社會撫養費困難,就把計生捆綁在戶口上。”
他還表示,從上到下進行戶籍制度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勢在必行,讓捆綁在戶口上面的東西逐漸松綁。重申的規定屬于廣東省戶籍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也是戶籍制度改革趨于寬松的一個跡象。
其實,在廣東重申這項政策之前,多地出臺過類似政策。2008年福建省出臺了《關于解決我省歷年出生人口未落戶問題的意見》,規定辦理戶口登記不得把繳納社會撫養費作為前置條件,嚴禁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公民進行違規罰款和其他“搭車”收費;2014年,山東省和江西省南昌市也先后發布通知,規定超生的新生兒辦理戶口與繳納社會撫養費“脫鉤”等。
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講師王軍表示,廣東以及其他地方出臺的這些措施,使得計生部門面臨一些難題。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社會撫養費的收繳。
東莞市一名街道計生辦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規定實行以來,還未進行新一輪超生小孩的統計,追繳社會撫養費的工作也尚未開展,所以還不清楚接下來的追繳費工作會不會變得困難。不過,計生部門負責書面通知勸說繳費,如遇到不肯按規定繳費的,還真的需要法院等相關部門協助執行”。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也回應道:“文件下發后,目前還沒有接到基層關于社會撫養費征收變難的反饋。根據相關法律條例,對于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些地方將繳納社會撫養費納入當地社會誠信建設體系。”
不過,這并不影響一些超生兒父母紛紛去給超生兒上戶口。有超生兒父母表示,現在一些省份,已經放開了二孩,下一步趨勢是全面放開。“先解決當前孩子上學的問題再說。”有超生兒父親說。
這位父親也擔心,社會撫養費,可能最終無法逃避。他只是希望,出現社會撫養費糾紛時,不要影響到孩子。(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