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對方案中提出的“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堅持城鄉環境治理體系統一”一條,筆者深有感觸。在環境治理方面,城市地區已經形成相當完善的環境污染治理、預防和管理體系,而農村地區長期處于監管相對“真空”、治理頗為疲軟的狀態。城鄉環境治理體系統一的提出,具有十分深刻的現實意義。
過去,我國農村地區處于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時期,產生的各種生產生活垃圾未超出當地的環境承載力,可以自然降解。但隨著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地區產生的垃圾已不能快速的自然降解,要知道,一個普通的廢棄塑料袋可能就需要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時間才能降解。再加上,一些工業企業或無證無照小作坊的增多,給農村地區帶來了更為嚴重的污染。這不僅給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帶來不可逆轉的巨大傷害,更嚴重威脅著當地人的生命健康。農村環境治理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堅持城鄉環境治理體系統一,農村地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必須跟上。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法明確“縣級、鄉級人民政府應當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公共服務水平”“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城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固體廢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環境衛生設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公共設施,并保障其正常運行”。這就要求縣級、鄉級政府盡快承擔起建設和完善農村環境保護公共設施的責任,不要再讓污水直排橫流、垃圾亂扔亂丟。
農村監管“真空”局面得破除。尤其是對從城市地區遷移到農村地區的工業企業,不能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對這些污染企業,嚴格執行三同時、總量控制、環境影響評價、嚴重污染淘汰等環境管理制度。對那些無證無照的生產經營者,更要進行嚴厲查處、整改甚至取締。
生態文明理念和意識教育要跟上。地方政府應轉變唯GDP的發展論,重樹發展和保護相統一的理念,認識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以優良的生態環境帶動經濟發展。要加大對村民的生態文明意識宣傳教育,進一步做到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鼓勵其積極參與到當地的環境治理和監督中。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應有之義,堅持城鄉環境治理體系統一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的應有之義。如何在經濟發展和生活更加便利化的同時,重建現代“桃花源”式的鄉村景象,值得我們深思、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