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西安市蓮湖區西關街道辦23名年齡超過65歲的環衛工人接到不用再來上班的通知。據街道辦介紹,事因前段時間一名67歲清潔工在高溫下作業后突發疾病送醫。因年齡問題這些老人不符合參保條件而未能參保,均無養老保險,只有意外傷害險。(8月10日《新京報》)
由于這些被解聘的環衛工以前沒有辦理養老保險,如今要被辭退,生活沒有了保障。這無疑給社會撂下了一個難題,讓相關用工單位顯得很“冷血”,也一下子成了一個令人唏噓的民生“痛點”。實際上,這是一張充滿了難題的,注定找不到答案的“白卷”,無非是出現在有關環衛工突遭解聘的節點上,而其中的“難題”,已經無法用常識的邏輯去分析,還包含了復雜的客觀和主觀因素。
其實,稱年齡超過65歲的環衛工人“突遭解聘”,本來就有悖于既成勞動制度。普通工人現行的退休年齡,最高也是60歲,為何從事露天體力勞動的環衛工人,超過65歲還在上班?而“突遭解聘”是因一名67歲清潔工在高溫下作業后突發疾病送醫,才引起用工單位對這些65歲以上的環衛工人身體狀況和工作安全的考慮,“考慮”的結果就是解聘。其中存在著的“錯亂”,不僅是“突遭解聘”的無情,而且還有雇傭上的無度,這種原本就脫離了《勞動法》的行為,因迫于眼見為實的風險而終止。所以,想在這個節點上尋求“良心發現”,顯然是太遲了。
或許,是基于超齡環衛工已成常態,才說得出“因年齡問題這些老人不符合參保條件而未能參?!?,但在招聘時,何嘗不是因為這些人已經不符合參保條件而讓用工單位省了一筆錢?央視《新聞1+1》曾指出:“全國環衛工80%為臨時工,工資約為城鎮職工一半”;來自《河南商報》的消息:“鄭州約2萬環衛工人中95%以上是臨時工”。環衛是城市建設和發展中必不可少的工作,為何當“正宗”的環衛職工都納入了事業編制的時候,真正干環衛工作的幾乎都是臨時工?
現在,因西安23名超65歲環衛工突遭解聘,引發了這些環衛工生活沒有了保障的困境,這看似解聘造成的問題,實際上還涉及到政府在城市建設和發展中,對城市維護上的財政投入不足,也暴露出機構設置上龐大繁復,人員配置冗雜,三公消費巨大,而把一線實際工作推給了臨時工的職能部門的通病。尤其是環衛工作,還存在著低人一等的傳統觀念,只能在弱勢物體中尋找廉價勞動力。這就必然讓生活貧困,沒有養老保險的中老年人成為環衛工的主力。這種資源配置上的失調和不計后果的用工方式,和那些沒有能力安排個人未來的環衛工,在形態上有什么區別?
因此,超齡環衛工突遭解聘引發的“痛點”,并非他們“突遭解聘”后的生活沒有了保障。反過來說,對于沒有養老保險的超齡環衛工,用工單位也不可能雇傭他們一輩子。更何況,還有更多同樣沒有養老保險的,連這份“苦差事”都沒有找的人,一直面臨著這樣的生活困境。而從因一名67歲清潔工在高溫下作業后突發疾病送醫,相關單位才意識到潛在后果來看,社會弱勢群體在某些制度安排中,還處于麻木和冷漠的狀態。以此思及更大層面的社會養老問題,那些沒有養老保險的社會弱勢群體,難道僅僅是他們不顧未來,不懂得對人生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