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地處山東半島南部,是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核心區和全省對外開放的龍頭,全域面積11282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896萬人,城鎮常住人口607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67.7%,戶籍人口城鎮化率52.3%。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在戶籍、土地、產權、投融資改革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進一步完善,城鄉基本實現一體化,為全國新型城鎮化發展提供示范。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9%;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速,基本實現同城同待遇。實施“戶籍準入”和“積分入戶”聯動,新區放寬和城區調控并舉,加快轉移人口市民化,年均轉移10萬人左右,市外轉移人口不低于50%。提高外來人口享受就業、養老、教育、醫療、保障房等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基本形成,保障城鎮化資金需求。在平臺公司重組、戰略投資者引進、新城園區開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面創新體制機制,逐步實現社會資本投向經營性和準經營性基礎設施領域。
——小城市行政管理體制創新率先突破,實現“小政府、大服務”。構建“大職能、寬領域、少機構”的大部制管理體制,推進小城市試點,基本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體制。到2016年,市和區(市)機構精簡10%,人員編制壓縮5%。
——陸海統籌生態保護機制全面構建,完善城市規劃七線管理機制。實施全域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落實生態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全域自然海岸線“零減少”,海岸線入海口污染物排放達標率100%,森林覆蓋率達到40%,構筑“全域統籌、三城聯動、軸帶展開、生態間隔、組團發展”的濱海田園式城市形態。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以同城同待遇為導向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1.實施“戶籍準入”和“積分入戶”聯動,新區和縣域承載轉移人口80%以上,每年不低于2000名居住證持有者實現“積分入戶”,到2020年,全市爭取每年轉移10萬人。
2.建立居住證與教育、醫療、保障房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銜接制度,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教育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2014—2016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5萬套,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覆蓋率達到常住人口家庭的20%以上。2015年實現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整合。
3.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政府承擔公共成本5.7萬元/人,用于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房和社保、醫療、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投入。2014—2016年,市、區(市)兩級財政用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支出每年不低于30億元。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1.建立“負面清單+特許經營”社會資本融資模式,推行投資領域負面清單管理,完善市政公用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設立城鎮化投資引導資金和投資基金。
2.建立“園區開發+產業帶動”企業導入融資模式,引導大企業參與城鎮土地開發。
3.建立“自發自還+風險基金”地方政府債融資模式,用足地方政府債自發自還試點政策,做好發行、管理、使用和償還工作。
(三)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
1.選擇符合條件的建制鎮實施“鎮級體制、縣級權限”小城市試點,實施擴權強鎮改革,賦予縣級行政審批、監督服務等管理權限,探索鎮級綜合執法新模式。允許以大部門制為前提,優化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2.探索“政府管理、公司運行”的法定機構管理模式,在董家口經濟區、龍泉汽車產業功能區等試行“理事會—管理局”雙層管理架構的法定機構試點。理事會負責履行重大事項的決策職能,管理局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和運營,對理事會負責。
(四)建立城市規劃七線管控的生態補償機制
1.完善城市規劃七線管理機制,劃定用地紅線、水體藍線、綠地綠線、歷史文化保護紫線、市政公用設施黃線、公共服務設施橙線和電力高壓走廊黑線,合理確定城市規模、開發邊界、開發強度和保護空間。
2.建立城市生態間隔保護機制,以山體、海灣、河流、濕地、農田、林帶為生態屏障,構建“一核、三區、三廊、多點”的生態間隔體系。城市組團之間規劃生態間隔區,原則上寬度不少于500米;城市內部依托道路、公共綠地推進生態園林建設,形成生態間隔帶。
3.完善海岸線修復保護機制,推進集中集約用海和離岸建設,開展以海洋環境容量為基礎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試點。
4.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對承擔生態保護責任的市、鎮、村和農戶進行經濟補償。探索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
(五)建立健全新型城鎮化標準體系
加快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配套的規劃、建設、管理與評價等標準的制修訂,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探索建立可復制可推廣的標準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試點推進工作,發展改革、規劃、財政、國土、海洋、人社等部門全程參與。將試點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建立長效督查機制,加強指導協調。
(二)強化政策扶持。按照有關規定推進市級涉農專項資金、城鎮建設專項資金和涉企專項資金統籌,集中用于土地綜合整治、生產能力建設、公共設施配套補助和龍頭企業引進培育。
(三)強化管理考核。建立科學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評估體系,建立中期評估和末期評估制度。探索建立保障責任落實、客觀評價工作的考核評估機制,促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