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保護,不到一年時間里,貴州多處古老苗寨侗寨發生多起火災。貴州省政協委員李梓呼吁抓緊保護和挽救消逝的古村落。她說,不少地方破壞古村落的同時還仿建民族建筑,而很多古村落卻處于自生自滅的狀態。
不由想起近日發生于云南大理巍山古城的拱辰樓大火事故。去年7月,我到大理旅游,其間曾往巍山古城“一日游”,見到過拱辰樓被焚毀前的真容。
巍山雖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南詔國的發祥地和古都,無論游客數量還是文物保護管理水平,與相去不遠的大理古城卻仿佛冰火兩重天。大理古城游客摩肩接踵,巍山古城卻似“養在深閨人未識”,游客稀少,大街清靜。參觀當地一家民間博物館,館內各種文物琳瑯滿目,卻雜亂無序地隨意擺放,好幾塊以梵文刻寫的南詔時期碑石,就擺在大門口任由風吹日曬,看著讓人心疼。
不過和那些散落民間的古村落相比,巍山古城已經是保護較好的文化遺存,如坐落于古城中心地帶的拱辰樓,城墻完整牢固,周圍綠植平整,并非頹敗失修。盡管如此,拱辰樓仍因保護不周而遭遇滅頂之災,可見那些如遺珠般散落邊遠地方的古村落,其保護狀況更是不容樂觀。
正如那位省政協委員所說,當下許多古村落、文化遺存要么過度開發,乃至于出現拆真文物修建偽文物的鬧劇,要么無人問津,自生自滅。顯然,二者皆非文物之福。
2013年以來,云南麗江古城、香格里拉獨克宗古城、麗江束河古城以及巍山古城先后發生火災事故,其原因皆與保護不力或商業開發有關。而在去年10月,新華社記者走訪浙西南以及皖南地區的20多個古村落,發出六字感言:那么美,那么痛。美在這些古村落“依山傍水,因山而厚實,因水而靈動”,痛在“偏遠貧窮,年久失修”,“這些村子正不可避免地衰敗下來”。
文化遺存的開發利用與傳承保護,似乎永遠就這么讓人矛盾,令人糾結。如果沒有利益驅動,地方政府很難有熱情加強文化遺產修繕保護。然而,一旦商業利益過度介入其中,又往往出現急功近利、竭澤而漁的后果。那些歷史悠久、傳統深厚、景致動人的古村落,等待著人們去發現與欣賞,同時它們又像經不起蹂躪的處女地,容不得人們冒失地闖入,肆意地玩弄。
但在我看來,文物保護與開發的矛盾并非無解之局。擺脫目前這種悖論與困境,應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一是,地方政府必須破除“不開發不保護”的心態,切實承擔文化保護職責。如在保護古村落方面,中央財政從去年起已開始撥款補貼,列入國家傳統村落名錄的村子平均將獲300萬元資金補助。那些尚未列入國家名錄的古村落,地方各級政府也應照此加大保護力度。二是,為文化遺存保護和利用設立不可逾越的紅線,即任何開發利用方案都必須為文物保護讓道。三是,讓那些破壞和踐踏文化遺存者真正受到懲罰。這樣的話,才能體現《文物保護法》“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精神與原則。
對于古村落,過度開發是破壞,任其自生自滅也是破壞,二者的后果其實是一樣的。古村落不是不能開發,但擺在眼前更重要的是挽救其走向頹敗、淪失。這一點,是任何建議對古村落進行保護或利用的人所必須明確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