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全會研究了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若干重大問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這是一份在改革開放30周年之際中央發布的重要決定,系統回顧總結了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光輝歷程和寶貴經驗,站在歷史的節點上對當前中國尤其是中國農村的發展作出了前瞻性和務實性并舉的部署,試圖通過農村改革把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引入一個新的軌道,從而實現全面現代化的百年強國夢想。
發軔于30年前的中國改革開放,首先來自于小崗村的實踐,實踐引發了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成為改革開放的導火索,農村呈現出欣欣向榮的局面。1984年改革重心從農村轉向城市之后,城鄉改革形成了分水嶺,改革的主戰場從農村轉向了城市。這使得30年后的中國城市逐步跟上世界的步伐, 然而城鄉之間的差別,尤其是收入差距卻在逐步拉大。
據農業部的統計,1978年至2007年,中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其中,2007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9.5%,是1985年以來增幅最高的一年。但城鄉居民收入比卻擴大到3.33∶1,絕對差距達到9646元,也是改革開放以來差距最大的一年。
中國在經歷了奇跡般的增長后,“三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去年十月份召開的十七大會議以來,中央高層領導,特別是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數次深入農村考察農業、農村工作,走訪、看望農民群眾,共商農村經濟社會、改革發展大計,足跡踏遍了大江南北,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領導人對“三農”工作的重視。其間,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習近平、李克強等六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考察了山東、天津、江蘇、上海、廣東、浙江等6個沿海省市,與此同時,商務部、銀監會、國稅總局等負責人也紛紛出動。調研地域之密集、時間之密集、高層人物之密集,引起諸多媒體關注。
此次會議更將重點聚焦農村改革,力圖在統籌城鄉發展上取得重大突破,給農村發展注入新的動力,為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增添新的活力。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土地流轉
1978年冬天,安徽鳳陽小崗村18位農民悄悄地簽訂了“包產到戶”的“契約”,由此拉開了中國改革開放序幕的一角。發軔于農村的改革,迅速以不可阻擋的磅礴之勢推向全國。
1992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明確肯定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且長期不變。隨后又連續發了4個中央一號文件,定下了15年承包期。
1993年,在小崗村15年的承包期即將到期之際,中央提出延長30年不變,隨后在1998年修訂《土地管理法》時寫進了法條。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作為中國農民的偉大創舉,不僅促成了我國農業增長的“黃金時期”,而且在較短的時間內解決了上億人的溫飽問題,成為人類消除貧困史上的一個奇跡。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大量農民涌入城市,然而集體土地大量閑置卻不能流轉。這帶來了“小產權房”等諸多問題的產生,不利于土地的集約發展。于是,各地開始積極探索土地流轉。
流轉試點:從“飽受質疑”到政府主導
最早的農村土地流轉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1992年,中國的最南部,廣東南海的一個村子,在中央提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30年不變的前一年,再次選擇了集中土地,然后推行股份制合作。幾個村子的土地被集中起來作價入股,然后統一規劃經營,比如興辦企業,收益按照51:49在集體和農民之間分成。
幾年后,江蘇昆山通過村集體創造性的復墾農地,獲得非農建設用地的指標,然后向本村農戶“招標”,單個或者幾個農民可以聯合起來修建廠房,再賺取租金收益。5年時間里,昆山新增建設用地8.25萬畝,1/4來自于此。
2001年10月,廣東順德被確定為全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2003年,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省政府發出了《關于試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通知》;2005年6月省政府正式頒布《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省府100號令),在全國開創了以法規形式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的先河。
截至去年初,據初步統計,全省已有10多個市開展此項工作,流轉宗數約2100宗,面積約為1550公頃,涉及價款約20億元。其中,東莞、佛山等地較為典型。然而,由于缺乏國家法律支撐,“廣州一些已經流轉的地塊還只是合同契約,并沒有上升到物權層面,也就是說,沒有辦法發房地產證”。
備受矚目的武漢“兩型社會”建設更是提出了土地向優勢產業流轉,農民以地為股,經集體轉讓獲穩定租賃收益。重慶、成都在城鄉統籌時,采取了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將農業用地集中到龍頭企業和種植養殖大戶手中,實現土地的集約化經營。農業用地改為城市用地,對征地動遷的農民采取現金補償+股份補償的方式;集中配置宅基地等非農用地資源,把更多的非農用地釋放出來。
河南沁陽,作為政府主導下的土地流轉直接指向農業產業化、標準化、農民組織化和農村工業化、城鎮化。據了解,目前沁陽市存在多種土地流轉方式,包括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對外轉租、土地信托、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入股、轉包、出租、轉讓、互換、代耕等。
十七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
10月9日到12日,十七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國改革的發力點再次聚焦農村土地制度。全會公報稱,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
《決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文件提到,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這一舉措能夠調動農民對土地投入的熱情,讓農民有效分享土地市場化的收益,同時也會讓更多的農民從土地上釋放出來,進入城市,加速城市化進程的發展。
農村金融改革
目標: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
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著眼于為農村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
10月19日發布的《決定》全文把未來農村金融的版圖描述為:建立一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文件提到,允許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
中國銀監會10月12日舉行專門會議,研究并落實如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的作用,推進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
會議對銀監會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行了部署,強調要制定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的總目標和實施細則,制定完成工作時間表和責任制度。
對于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要“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農行對此將發揮什么作用,農行行長項俊波表示,農村金融體系改革是整個金融體制改革中最重要但又最薄弱的環節。農行要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發揮骨干和支柱作用,將進一步強化為“三農”服務的市場定位和責任,充分利用在縣域的資金、網絡和專業等方面的優勢,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力爭成為縣域優質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和新型金融產品的設計者、推廣者,更好地為“三農”和縣域經濟服務。
現行農村金融體系亟待完善
農村金融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目前,為農村提供金融服務的三家金融機構中,中國農業銀行發放商業性貸款,農業發展銀行發放政策性貸款,農村信用社則按照合作制原則發放小額農戶貸款,形成商業金融、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分工合作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此外,很多新型農村機構相繼出現,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也開始進入農村。
盡管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已初具規模,多種不同所有制,不同經營范圍的金融機構相對建立健全。但是,由于農村的特殊原因,需要大量的微小金融機構深入農村腹地。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所有金融機構的貸款余額達到20萬億以上,而這其中針對農戶的貸款額還不到1.4萬億。截至2007年末,全國有2868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約占全國鄉鎮總數的7%。目前農村金融機構定位仍不很明確,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仍較為突出。雖然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有所下降,相對仍然較高。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曾表示,“農村金融機構空白和覆蓋率低,使農民無法享受普惠制金融服務”。
中央舉措
此前,中央采取了一系列舉措加速農村金融改革,推動農村金融發展:
2003年6月,國務院出臺《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拉開新一輪農信社改革序幕;
2005年5月,央行明確4省進行“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試點,成立7家小額信貸試點公司;
2006年12月底,郵政儲蓄銀行掛牌,主要定位于服務農村金融;
2007年10月,村鎮銀行等試點工作擴大到全國31個?。▍^、市)。2007年,我國農村金融改革成效初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順利推進,31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先后開業;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的能力進一步提升;農村商業銀行股改上市邁出重要步伐;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以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支農貸款余額達5.3萬億元,較上年增長17%。
200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推進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工作,加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支持“三農”力度,推進中國農業銀行改革,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機制和發展模式……
2008年5月,央行、銀監會發布《關于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四類農村金融機構相關政策。
高層聲音
胡錦濤:2007年8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三次集體學習中,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要把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作為金融工作的重點,健全農村金融基礎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類農村金融組織作用,加快建立健全適應“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加強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促進資本市場主體健康發展。
大連首個環衛工人日 7名農民工獲頒大連戶藉
周小川:2007年11月15日,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深化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穩步推進農業銀行改革;全面規劃農村金融改革,推動農村信用社改革向縱深發展;加快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發展,繼續推進其他金融企業改革。
劉明康: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年初表示,2008年將加強對農村金融改革的推動,將更多的改革資源投入到農村金融領域,更好地統籌城鄉金融發展。
吳定富:政策性農業保險方面,保監會主席吳定富今年1月曾明確表示,2008年將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簡化理賠程序,穩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同時,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和有關部門制定政策性農業保險條例,為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提供制度保證。
戶籍改革
戶籍制度變遷
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我國總體上已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吨泄仓醒腙P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統籌城鄉社會管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使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作為城鄉二元結構的突出表現形式,備受關注的戶籍制度改革再次成為社會焦點。
中國的戶籍制度始于周朝,至秦代初具規模。此后,經過三國至南北朝的整頓,到隋唐時期日趨完備和周密。從商代的“登人”到漢代的“編戶齊民”,再到宋代的“保甲制”,展現了我國戶籍文化的豐富內涵和戶籍制度的發達。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戶籍管理制度的變化大致可劃分為3個階段:
第一階段,1958年以前,中國沒有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人們可以自由遷徙,屬自由遷徙期。
第二階段,1958—1978年,為嚴格控制期。1958年1月9日,新中國第一部戶籍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頒布,中國政府開始對人口自由流動實行嚴格限制和政府管制。第一次明確將城鄉居民區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種不同戶籍。
這個條例以法律形式嚴格限制農民進入城市,限制城市間人口流動,在城市與農村之間構筑了一道高墻,城鄉分離的“二元經濟模式”因此而生成。
第三階段,1978年以后,半開放期。
深受傳統社會經濟制度和文化影響,我國現行戶籍制度仍保留有大量傳統戶籍制度的內核。如戶籍帶有深深的身份烙印,存在著等級差異性,農村居民的子弟除考學等少數途徑外,絕大部分都承襲父母的農村戶籍。
改革難在何處?
隨著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現行戶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明顯,阻礙了城市化進程的發展、城鄉經濟要素的自由流動以及城鄉統籌的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然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打破城鄉二元經濟格局,不是單純的戶口遷移問題,中國戶籍制度的獨特之處在于依附在戶籍之上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如社會福利、醫療保險、基礎教育等,在城鄉居民之間的二元安排,這才是不合理之所在。
早在2005年的北京“兩會”上,北京市政協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張惟英就表示,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戶籍吸引力最重要的是它背后的利益,比如就業、補貼、社會保障等,如果戶籍背后這最關鍵的幾項都不存在了,那么戶籍的含金量也就微乎其微了。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孫明山認為,對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武漢等人口壓力較大的特大城市,應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繼續實行適度從緊的戶口遷移政策,有計劃、分步驟地滿足群眾的落戶愿望,防止人口過度膨脹。對中小城市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則要適應加快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限制。具體的實施細則可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
2008戶籍改革舉措
盡管一個制度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能夠解決的,尤其是對于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不平衡、各地情況參差不齊、人口數量巨大尤其是農業人口占有相當比例的國家,戶籍改革將牽涉到每一個人的利益,但進入2008年,中央以及地方在探索戶籍制度改革上積極推進,舉措不斷。
——中央:政策疊出
* 3月,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表示,由國務院牽頭,包括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勞動保障部等14個部委正在積極協商戶籍改革的事情。戶籍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放寬戶口遷移限制,引導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動。
* 9月2日,全國政協召開“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專題協商會,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孫明山建議,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義務教育,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和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關的現行法律法規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 10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提出,我國總體上已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到2020年,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 10月16日,國新辦就長三角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舉行發布會,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表示,長三角地區在戶籍制度改革上具備優勢,可以在全國率先推進戶籍制度的改革。他分析,改革的核心,一方面是如何使城市的福利體制貨幣化,另一方面,是如何提高農村的福利水平。
* 10月19日,新華社全文播發《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文件提出,統籌城鄉社會管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使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逐步實現農民工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地方:積極行動
* 1月1日起,云南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宣布取消“非農業人口”、“農業人口”的 “二元制”戶籍登記管理模式,實行“一元制”模式,統稱為居民戶。
* 為建設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江西省今年也宣布,將探索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劃分,逐步建立以居住證管理為核心,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穩定職業為準入條件,城鄉統一流動的戶籍管理制度。
* 山西省萬榮縣今年制定了《流動人口管理改革辦法》,對轄區所有暫住人口實行常住化管理,廢止《暫住證》,全部發放與當地居民相同的戶口本。
* 8月1日,深圳在全市實施居住證制度,持有深圳“居住證”的居民子女可在深圳接受義務教育,持有10年長期“居住證”的居民將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對于流動人口居全國城市之最的深圳來說,這一政策影響深遠。
* 8月24日,湖南省出臺《關于大力推進新型城市化的意見》規定,要加大戶籍管理改革力度,在全省范圍內建立戶口一元化制度,取消附加在戶口上的社會管理職能,促進城鄉人口自由流動。
* 10月1日,浙江省嘉興市建立按居住地登記戶口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城鄉統一的戶口遷移制度和按居住地劃分的人口統計制度,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分類管理模式,全市城鄉居民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自此,“農業戶口”徹底退出嘉興歷史舞臺。此舉被認為將在探索循序漸進地取消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利益功能上做了一定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