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16 10:47:16
來源:新華網 作者:張立美
通過對27個省份(不含直轄市)的省會經濟占比統計發現,有15個省份的省會占比超過了1/4,有10個省會占比超過了30%。其中,寧夏的銀川和青海的西寧占比均達到51.6%。(11月12日《第一財經日報》)
中西部很多省份的省會城市經濟占全省經濟總量超過1/4,乃至30%,甚至高達一半,出現“一城獨大”現象。毫無疑問,這反映了地區發展不平衡。但是,這本身不是病。 從城市發展和經濟發展規律角度說,出現“一城獨大”是城市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現象,也是正常現象。各個城市由于地理位置、資源不同,以及地方政府和領導的能力、水平都不一樣,各個城市之間不可能做到均衡發展,出現貧富差距和發展不平衡是必然結果。
另一方面,即便像是在廣東、山東、福建、江蘇等省,沒有出現“省會依賴癥”和“一城獨大”現象,并不意味著這些省會就不存在經濟發展不平衡問題,相反城市之間的貧富差距甚至遠超過存在“一城獨大”的省份。廣東、山東、福建、江蘇、內蒙古等省雖然不存在“一城獨大”,但存在“多城獨大”,兩三座城市就占據了全省經濟的半壁江山,再對比一下蘇北與蘇南,閩南與閩北,粵北、粵西與長三角,膠東半島與魯西,以及內蒙古各市之間的巨大差距就一清二楚。
造成我國中西部地區出現“省會依賴癥”和“一城獨大”現象的根本原因,在于行政力量的干預。在很多省份,出于省與省之間的競爭,以及追求建立大城市、國際大都市的政績工程,很多省份把省會城市作為一省的“長子”,尤其是為了發揮經濟發展的集聚功能,享受著其他城市沒有的優惠政策、資源、機會,甚至毫不夸張地說,是集全省之力發展省會城市,并不斷打壓其他可能挑戰省會城市地位的省內其他城市。即便是在廣東、福建、山東等少數沒有出現“省會依賴癥”的省份,實質上也存在另一種形式的行政干預,因為能夠挑戰省會城市經濟地位的城市,基本上是享有著與省會城市同等優惠政策,乃至比省會城市享有更多的權力,比如福建廈門、廣東深圳、山東青島等。
筆者以為,城市發展必須尊重經濟規律,不能因為出現“一城獨大”現象就否認“省會依賴癥”,在當前發展階段,應當繼續發揮省會城市的聚集效應。但另一方面,應當減少行政力量對省會城市的扶持,讓省會城市與其他城市之間實現公平競爭,各憑本事發展經濟。同時推進區域合作,發揮省會城市的“以大帶小”效應,加快省會城市和周邊城市的同城化步伐,并打造省級副中心城市,多點支撐,協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