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月來,鄭州西三環塌了11次,原因一直是個謎。而2日下午,鄭州西三環與中原路立交橋下又現塌方,一輛公交車被困。此前有相關部門公開表示,會利用地質雷達探測儀探測,發現問題會及時排除,且已經有單位進行了探測,為何西三環上仍然接連塌陷?市民質疑:“難道非要出人命,才會被重視?”(9月3日《河南商報。》
一條市政道路在5個月的時間內竟然塌陷了11次,估計可以申請吉尼斯世界記錄了吧。而每一次塌陷之后,相關部門都會出面表態,宣稱立刻進行探測并查明原因,消除隱患,結果隔上十天八個月,又一次塌陷“如期而至”,乃至于到了后來,市民再也不相信政府的承諾了。
市民屢屢被忽悠還不算,每次塌陷事故之后,都需要動用好幾個部門,投入無數的人力物力來探測,來尋找原因,這花的可都是真金白銀啊,更不用說塌陷之后的修復更不是一筆小數字了。問題到底出在哪里,責任主體是誰,至今也沒有查明,沒有明確,用市民的話說,“難道非要出人命,才會被重視?”但愿這只是市民的一種抱怨,而不會變成現實。
“塌陷路”的原因還在進一步查明,責任主體也還在進一步明確,但不管最后查明原因是什么,責任主體是誰,在我看來,“塌陷路”出現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市的規劃和發展理念出現了問題。更加明確點說,“塌陷路”的出現,是長期以來城市發展“只重地面,不重地下”結出的惡果。
城市的大樓越建越高,道路越修越寬,廣場越建越豪華,這往往被視為城市發展的象征,也是官員政績的證明。但是當我們被城市外表的光鮮靚麗所吸引,所沉醉,卻不知道一般人看不到的地下正危機四伏,隱患重重。城市這種“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近年來時常見諸報端的“走路死”“騎車死”“開車死”的悲愴,就是逢雨必澇,“城市看海”的尷尬與無奈。
高樓大廈、豪華廣場、寬闊馬路都是我們所需要的,所歡迎的,但卻不能以犧牲市民的利益和安全甚至是生命為代價。畢竟和各種各樣的“面子工程”相比,市民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應該被置于一個更加重要,更加優先的地位。這也就決定了政府在進行城市規劃、建設和發展的時候,必須綜合考量,協調發展,而不能像現在這樣,只重地上,不重地下。
在治本之前,也得治標。一條路在半年不到的時間內塌陷了11次,這已經不是突發的偶然事件了,作為事關民生的公共事件,所以必須在查明原因的基礎之上,明確責任主體,啟動問責機制,依法依規追究有關部門和個人的法律責任。如果出了問題就互相推諉,無人被問責,最終麻煩由老百姓買單,損失由財政買單,那么這條路勢必會繼續塌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