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廣州地鐵五號線因中山八路和西場間隧道被打穿,列車通行受阻,出現長達3個多小時的嚴重延誤。部分區間采取公交接駁方式運營應急,但因接駁巴士運力不足,還引發沿線地面路段大塞車。目前初步判斷為外部施工打穿地鐵隧道。
此次地鐵隧道被打穿,雖然沒有造成列車毀壞和人員傷亡的悲劇,卻也令人不寒而栗。尤其是,事故原因初步判斷為地鐵公司11號線三標段工程隊在進行勘探作業時,因前期資料準備不充分,施工時不慎把地鐵5號線隧道頂部鉆穿,這等于“自己人挖了自己人的墻角”,讓人啼笑皆非。
廣州地鐵類似的事故已不是第一次發生!2012年10月12日,地鐵三號線北延段嘉禾望崗站至龍歸站區間隧道被一個地塊勘探鉆頭鑿穿,造成兩列列車的車頭玻璃受損。2013年10月2日,三號線白云大道北站附近一個工地鉆探管打穿隧道,導致該線北延段全線嚴重延誤。當幾乎同樣的劇情一再重演的時候,誰能保證永遠不會釀成重大傷亡事件的慘劇?
隧道混凝土的硬度抵擋不住鉆頭的力量,這是肯定的。所以,要保地鐵隧道安全,只有管住別人的鉆頭。第一次事故發生后,市政府要求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排查,研究建筑施工地質勘察等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如何落實對地鐵的保護措施,相關部門特別下發了“加強地鐵控制保護區內工程勘探及地下工程管理”的文件,但是,類似的事故還是再次發生,說明對野蠻鉆頭還是沒有管住。
相對前兩次事故是因外單位野蠻施工所致,此次事故則是“大水沖了龍王廟”。如果原因果真是同為地鐵工程的施工隊“前期資料準備不充分”,那相對于外單位野蠻施工“誤傷”的可怕性則有過之而無不及。試想,如果地鐵施工還有“資料不充分”就盲目鉆探的情況,其危險性會有多大?2013年1月,地鐵6號線隧道施工導致康王路地陷屋塌事故,地鐵公司稱原因為“地質勘測結果與實際情況有異”,引發輿論的強烈質疑。對此次事故釋疑,如果僅憑“資料不充分”“不慎”之說,同樣難以讓人接受。
無論出于何因,也無論破壞力來自外部還是內部,更無論是否造成傷亡,對鉆頭打穿地鐵隧道的事故都不能當小事一樁處理。一方面是事故給市民出行帶來嚴重影響,造成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投入應急處理,另一方面地鐵是人流密集的重要公共交通工具,打穿地鐵隧道本身就存在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險性。因此,對事故必須追根溯源,徹查前因后果,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厲追責。否則,不僅不能讓市民滿意,也難以消除隱患,無法避免同類甚至更嚴重的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