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底,北京將完成棚戶區改造15萬戶。昨日,市政府發布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棚戶區改造的房屋拆遷補償將全過程公開,對于棚改的百姓盡可能實行就地安置。
2017年四環內棚戶區全部改造
去年,北京擴大棚戶區改造范圍,將中心城區平房院落修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城中村邊角地整治和城鄉接合部改造4類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
昨天下發的意見中,對于棚改的覆蓋范圍也做出明確界定。棚改包括城市棚戶區項目和國有工礦棚戶區項目。其中,城市棚戶區項目包括:平房區院落修繕項目、危舊房改造項目、城中村邊角地整治項目、新增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
此次北京市提出,到2017年底,要完成棚戶區改造15萬戶,基本完成四環路以內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使居民住房條件和生活環境明顯改善,提高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
棚戶區改造禁止強拆強遷
意見提出,要對棚戶區改造加大供地支持,優先安排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用地,對未完成棚戶區改造供地任務的區縣,原則上不予安排商品住房建設用地。
棚戶區改造中,拆遷和補償是最受關注的。市政府要求,各區縣政府要在充分征求改造范圍內居民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實施單位編制好征收補償方案。做到“對象公開、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資金平衡方案公開”。
在征收中,則要堅持依法行政、陽光操作、和諧征收、禁止強拆強遷。同時,對少數提出無理要求和不合理訴求的群眾,依法申請司法部門予以強制執行。
承接疏解人口不納入人口調控考核
低于棚戶區改造的安置補償,意見中明確規定包括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這兩種,由棚戶區內的居民自愿選擇,各區縣要按照國家和北京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安置補償辦法。
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將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規劃條件允許的地區,盡可能實現就地安置。對中心城區因文物保護、規劃條件限制等無法就地安置的,可進行異地安置,異地安置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合理規劃選址,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
此外,市政府表示,人口輸入區因承接核心城區人口疏解而增加的常住人口,將不納入人口調控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