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城六區全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境、遠郊區縣十個新城建成區、全市市級以上開發區禁止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前日,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等工作。據悉這也是北京首次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禁燃區內將取消高污染燃料銷售點
市政府常務會議指出,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有助于空氣質量的改善。此次劃定的禁燃區包括:城六區全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境、遠郊區縣十個新城建成區、全市市級以上開發區。
禁燃區內任何單位不得新建、擴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不得將其他燃料燃用設施改造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高污染燃料銷售單位,應按要求逐步取消禁燃區內銷售網點。
此外,對于現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予以拆除或者改用電、天然氣或其他清潔能源,對于逾期繼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單位,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禁燃區建成列出時間表
根據推進方案,禁燃區建成列出了時間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境2014年年底前建成;東城區、西城區全境2015年底前建成;石景山區全境2017年底前建成。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2015年底前實現無燃煤鍋爐,到2017年轄區內開發區和四環路內區域建成禁燃區,2020年底前全境建成。
遠郊區縣十個新城建成區,則到2017年40%的區域建成,到2020年80%的區域建成。
■ 名詞解釋
高污染燃料
根據2011年出臺的《劃分高污染燃料的規定》,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樹木、秸稈、鋸末、稻殼、蔗渣等生物質燃料,以及燃料中污染物含量超過限值的固硫蜂窩型煤、輕柴油、煤油和人工煤氣。
■ 追訪
遠郊區縣設禁燃區需要改善能源結構
去年9月,北京正式發布了《2013至2017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其中提出在2013年年底前劃定城六區范圍內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專家表示,北京其實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嘗試劃定“禁燃區”,當時的禁燃針對的是煤,區域為當時的城八區。一直到去年,北京城區也沒有完全實現無煤化。
為什么劃定這些區域為禁燃區,環保部城市環境管理專家組成員彭應登認為,新城建成區和開發區等,在規劃和建設的時候,已經向著清潔燃料的能源結構去規劃。其他的沒劃定為禁燃區的遠郊區縣,目前還有一定難度,可能要通過逐步改善能源結構來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