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23日正式發布的指導意見稱,7月1日起,未來兩年,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將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意味著“以房養老”商業保險正式開閘。(6月23日新華網)
中國正在步入老齡化社會,“以房養老”可以給正在進入老齡化的中國社會多一道養老保障。我國老人歷來都有將房子傳給子女的傳統,對應的是子女負責養老。但對于2000萬無子女老人與失獨老人來說,他們的房子傳給誰?誰為他們養老?或許“以房養老”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有人說“無子女老人養老應由政府管”。老人確實可以拿社保金,有社保的老人都能溫飽,但每月只有幾千元。若拿價值幾百萬的房產反向抵押養老,每月能多得幾萬元且終身源源不斷,再加上養老金就是幾千、幾萬元。反正無子女老人房產無需傳代,除了捐贈社會,為何不肯給他們一個以房養老的選擇呢?
據了解,住房反按揭養老在發達國家已非常普遍。上世紀70年代美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后,很多老年人退休以后生活清苦。在美國政府、國會的介入和相關政策的支持下,住房反按揭貸款逐步發展起來。到了90年代以后,住房反按揭貸款加速發展,年均簽訂住房反按揭貸款合約1.5萬筆。
“以房養老”非常適合我國國情。由于我國多年實行的低收入政策,絕大多數老年人沒有形成多少積蓄,只能靠退休金生活,而國家與社會所能提供的退休金是很有限的。加之我國多年來壽險業務欠發達,想靠壽險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并沒有歷史上的保險費投入作為基礎。我們已難以找出更多辦法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但是十幾年來公房出售與住房商品化的發展,以及大中城市房價升值,使得多數老年居民有了較大價值的房產。這筆凝固資產如果能盤活,完全可以彌補前兩項的歷史缺憾,這是在我國大部分老年居民中建立補充壽險保障的最佳出路之一。這種“以房養老”的方式一旦成立,將使擁有房產并愿意投保的老年居民,特別是失獨老人享受到過去難以想象的服務。
“以房養老”是“421”家庭的選擇,更是那些無子女老人的選擇,中國將近2億老年人中,大概10%左右沒有子女,比他們更加悲慘的是,有200萬左右的老年人是失獨老人,對于這些老人來說,“以房養老”絕對是一個安度晚年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