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兒童節即將到來,社會各界在采取各種舉措讓兒童“過好節”的時候,別忘了還有一群人同樣需要我們的關注與呵護。
他們就是留守兒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們留守在家。據全國婦聯最新調查顯示,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占全國兒童總數的21.88%。
因為缺少父母的關愛,留守兒童中很多人變得精神失落、性情偏執、人格扭曲,有些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因為沒有了父母的照料,他們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證。比如,2012年初,廣西北流市一個11人搶劫團伙部分成員沾染上吸毒惡習,為購買毒品,先后搶劫10余次。據辦案民警介紹,涉案嫌疑人均為留守兒童;比如,去年暑假,山東省共有37個花樣少年不幸溺水身亡,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兒童。
留守兒童渴望親情,物質生活再好也無法彌補親情的缺失。為了得到父母的關注,有些留守兒童做出極端的事,9歲留守男孩因父母不回家過年而自縊,12歲留守女童為“讓媽媽就回來”而燒鄰居房屋……那些遠離家鄉的父母,你們是否還記得留守家中的孩子?奔波的身影是否會為他們停歇?哪怕短暫的停歇,也該去撫慰那弱小的心靈。如果你們還拿他們當寶貝,有什么理由會阻擋愛的腳步?
父母的愛缺位,社會應該及時補位。近年來,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來保障留守兒童的權益,但問題依然存在。筆者認為,解決好留守兒童問題,應著重從兩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立法工作,切實保障留守兒童的權益。目前,多地已將留守兒童權益保障條例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以安徽省為例,《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能對留守兒童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人員代為監護;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留守未成年人寄宿工作納入寄宿制學校建設的總體規劃,指導和督促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改善寄宿條件……但是,《條例》并未涉及到留守兒童問題的各個方面,其權威性還有待加強。另外,國家也應出臺相關法律,一來對地方作出指導,二來強化社會保護留守兒童的意識。
二是健全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建設和完善,需要“層層遞進,形成合力”,正如全國婦聯兒童工作部部長張小媛所說,“健全這一體系,需要加強以政府為主導、學校為重點、社區(村)為依托、家庭為核心、社會參與為支持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服務。”
2006年的春晚,牛群等表演的小品《打工幼兒園》關注的正是留守兒童問題。小品中有句臺詞:“他們(留守兒童)都是些天才,是祖國未來的棟梁。”留守兒童一樣是祖國的花朵,應受到良好的培育。讓陽光照耀“留守”的天空,讓雨露滋潤“留守”的土地,花朵才會開得更鮮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