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選舉民主可參照國際經驗
經過長期實踐探索,經過對于國外經驗教訓的借鑒與吸收,中國的執政黨和領導集團已經認識到,在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中,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的民主政治的實踐形式注定要以協商民主為主。
在現階段,中國的民主政治選擇協商民主作為主要實踐形式和發展策略,但并不排斥選舉民主,畢竟選舉民主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現實之一。選舉民主不作為現階段中國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本身蘊含著一個問題,那就是什么時候或者說在什么條件下,選舉民主,甚至競爭性選舉或普選可以成為中國民主政治的重要選項?這在當下是一個十分嚴肅和敏感的話題,但它依然為人們特別是學術界所關注。
選舉民主不是一種禁忌,相反應當認真地研究選舉民主在中國的未來,選擇所需要的是參照系、需要的是可供比較的經驗,更加確切地說,中國所需要的或者說對中國更具有參考價值的是與中國發展起點、發展環境和發展階段相同或相似的國家的經驗。
從國際經驗看,諸多發展中國家在工業化的不同階段實行了競爭性選舉,有的被稱為“民主化”或“民主轉型”。在諸多實現所謂“民主化”的發展中國家中,有的國家比較順利,形成比較穩定的普選型的民主體制,但有的國家卻因選舉而陷入混亂,甚至影響工業化、現代化的進程,使國家長期動蕩不寧。是什么原因造成選舉民主的不同結果,所謂的成功“轉型”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這是所有嚴肅認真的有關中國民主政治發展未來的思考必須首先回答的問題。
社會結構轉型成功需三個條件
根據近年來我們對于亞洲以及部分西方國家民主政治發展的研究,我們認為,在工業化進程中是否完成社會結構的轉型,是發展中國家和西方國家實現選舉民主的關鍵條件。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形成的新型社會結構形成、社會精英整合和社會保守意識形成,是這些國家和地區轉型成功三個基本條件。
第一,新型社會結構形成。所謂新型社會結構形成,即工業化、城市化帶來的社會流動和社會成員身份、地位的改變,逐步穩定、固化新的利益關系,進而形成新的階級、階層、利益集團。這種新結構一旦形成,政治參與乃至政治權力對于各個階級、階層、利益集團的社會身份、地位改變的作用便大大降低。政治參與和分享權力的努力,對處于不同地位的社會群體而言,至多帶來某種利益的改善,而不會改變基本的利益格局,更不會帶來身份、地位的改變。在這種基礎性因素改變的條件下,開放政治權力和實行競爭性的制度安排,政治參與和分享權力動力會有所下降,基本社會秩序、政治秩序就有可能得到保障。
第二,新精英階層形成與整合。東亞政治發展的經驗表明,在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以及與之相應的政治發展中,舊的精英消失或轉型,新的精英出現,不同精英集團間建立新聯系,形成新關系,并最終達成一定的共識與默契。這意味著,不同精英集團之間就基本社會制度、政治秩序以及某些政治、社會理念達成一致;在共識與默契的基礎上,不同精英集團對各自所代表的群體、群眾有所引導和約束。不同精英集團對不同的利益群體、群眾的引導與約束,是權力開放和競爭體制下社會秩序基本穩定和政治參與的有序性的重要保障。與此同時,由于精英階層中不同集團的整合與協調關系形成,也有利于政治參與和政治過程的有效性。
第三,新保守意識形成。即擁有一定數量并具備經濟、社會優勢地位的群體,形成保守的社會意識,認同現行社會制度和現有秩序。新的社會保守意識,改變了社會氛圍,進而抑制民粹主義以及各種反體制的激進社會思潮和社會運動的產生發展的思想條件。新保守意識為體制轉型提供的社會心理條件與保障。在日本、韓國、新加坡的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中,人們目睹了左翼思潮的衰落,而1998年以來印尼較為平穩地實現政治轉型的重要思想文化條件則是當地伊斯蘭的溫和化。這些都顯現了社會保守意識與體制轉型的關聯。
中國至少還要40年
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具有自身獨特的國情,但實現工業化、現代化進程的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社會結構變動的層面,中國的發展不可避免需要具備與其他國家同樣的客觀條件,在這個基礎上同樣會展現出相似或相同的規律性。
從亞洲多國及我國臺灣地區和俄羅斯政治轉型的情況看,在實行以普選制為標志的“民主化”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城市化率超過70%的國家和地區,除俄羅斯情況比較特殊,韓國和臺灣總體上保持社會較為平穩的發展,競爭性的民主體制較穩固,沒有出現大的反復。發生“民主轉型”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低,城市化率不及50%,甚至更低的國家,在實現所謂“民主化”后,經濟社會狀況混亂,發展遲緩,政局不穩,個別國家甚至出現政體反復。因此,以城市化率為標志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是這些國家和地區“民主轉型”是否成功或是否比較穩定的重要相關因素。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較高水平的城市化率,如達到70%以上,是能否實現比較順利和穩定的“民主轉型”的經濟社會方面的必要條件,是實現順利和穩定的“民主化”的一道門檻。
與世界各國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普遍規律相同,城市化率是衡量我國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中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社會結構變化的重要指標。我國改革開放之初的1984年,當年城市化率為23.01%,到2011年我國以常住人口計算城市化率已經到達51.27%。如果在未來較長時期內,我國經濟能夠保持6%左右的增長速度,我國達到75%的城市化率,完成“三步走”經濟發展戰略,達到中等經濟發達國家水平,從現在起還需要40年。到那時,經濟基礎方面的巨大變化,必然對我國的政治體制提出新要求,政治體制本身也將具有更大改革空間。建國百年之時,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將會有更大選擇余地和發展空間,在更大范圍和程度上實行社會主義選舉民主將具備基礎性的條件。
(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所所長,此文摘編自新著《民主的中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