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14日電(記者 周強)春節前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入易發期和多發期。面對“年年抓、年年討”的欠薪頑疾,各地政府開始探索工資保證金、工資直付等技術手段,希望從根本上終結年底集中討薪的治理困境。
非不能也乃不為也 企業正常支付為何那么難?
在福建省晉江市勞動保障維權服務中心二樓仲裁庭,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曾國燦正在調解一起因工程延誤導致的農民工欠薪糾紛。來自湖北黃梅縣的“80后”李展一說,他們十幾個人在建筑工地上班,近10萬元工資已被拖欠兩個月,討了五六次都沒有結果。
“建筑公司還欠我10萬元工程款,我想發工資也發不了。”負責十幾棟樓房外墻貼瓷磚工程的包工頭蔡利國訴苦道,本來項目利潤就低,現在工人車費和吃喝還由他墊錢。
而建筑公司負責人劉文金認為,工程工期延誤這么久,至今仍未完工,其中損失誰來負責。
在勞動部門的強制介入下,劉文金按照合同支付了6.7萬元工程款,包工頭最終籌措3萬多元成功解決了這起欠薪問題。
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資——政府介入——妥善解決。實際上,這已成為當前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的慣有模式。來自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11月,浙江共受理拖欠工資的案件2.68萬件,但是真正惡意欠薪、移交司法部門處理的案件為234件,不到百分之一。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介紹,去年前三季度,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辦理拖欠工資等待遇案件17.4萬件,為343萬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188.5億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2039件。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陳詩達等專家表示,這一方面說明去年以來經濟形勢趨緊,部分企業經營困難,部分領域欠薪案件居高不下,另一方面較高的協調達成率表明不少案件一旦政府介入便可以解決。
“這說明大多數企業不是付不起,而是不愿付,借口多種多樣,但歸根結底還在于我們比較弱勢,維權途徑都很困難。”高中畢業的廣州農民工陳畢永說,“難道沒有政府介入,企業就不能規規矩矩付給我們嗎?”
工資保證金、工資直付是一劑良藥么?
這是不少地方勞動維權中心的一幅典型畫面:欠薪者為了維權,必須填單子、排號,經過漫長等待,部門負責人接見后表示不能馬上解決問題,還需要協調其他部門,時間待定;政府部門,面對擠滿大廳的討薪者,個個都稱自己的維權十萬火急,但飯需要一口口吃,事情也需要一件件解決,忙得不可開交。
討薪者維權難上加難,政府部門忙不勝忙。面對高發的欠薪問題,雙方博弈或造成“兩敗俱傷”局面。
對此,從2005年起,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在建筑行業試水工資保證金制度。佛山南海區建設行政部門和社保行政部門2009年聯合發文,明確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總造價的2%到5%區間,一次性存入到施工企業保證金專用賬戶后,才能辦理《施工許可證》,否則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工程竣工后,人社部門和建設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進行核查確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方由銀行連本帶息一次性退還。
負責佛山某工程的項目經理吳海濱告訴記者,“長期以來,出于項目合作的需要,我們施工單位對建設單位的拖欠行為也是逆來順受,所以實施保證金制度,讓工程款和工資分開,讓我們可以一心做工程建設,不再在工人工資問題上分心。”
這似乎是皆大歡喜的結果。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由于需要事先交納保證金,對一些建設單位來講,已構成一筆經濟負擔。佛山市桂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郭耀森說,該公司在佛山有4個項目開工,共交納了1000萬元保證金,這對企業現金流的影響已不言自明。同時,由于工程建設出政績,可大幅拉動GDP,工資保證金制度在現實執行中也往往大打折扣。
此外,近兩年來江西、重慶等地還開始探索工資直付制度。2012年,重慶永川區率先開始在全區開發項目及大型國有投資公建項目實施銀行實名制代發民工工資。施工用人單位在開工前必須到銀行開辦農民工工資支付專戶,在每月25日前,由勞務分包企業編制工資表,再報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審核,項目部依據記錄的農民工合同、出勤、務工等情況進行核對,無誤后將工資表在施工現場和農民工生活區公式三天。經公示確認的工資表再分別由勞務分包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監理單位蓋章,并于次月10日前通過銀行將上月工資直接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卡上。
“不管是工資保證金制度,還是工資直付制度,都是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技術層面探索。”華南師范大學教授湛新民認為,這種部門性、行業性的法規探索不具備普適性,由于缺乏剛性約束,能否從根本上終結欠薪難題需畫個問號。
亟待建立欠薪治理長效機制
一些受訪項目經理說,面對欠薪嚴峻形勢,最根本的出路還在于讓農民工的工資納入常態化的社會工資領取當中,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發放。“終止現金支付方式,把農民工薪酬納入同其他勞動者一樣‘月薪制’保障軌道,才會避免‘突擊討薪’和‘集中清欠’的尷尬困境。”項目經理吳云省說。
“根據國際慣例,考慮到不同職位等級對企業運營的影響,高管實行年薪制,普通白領實行月薪制。”廣州市民鐘女士認為,農民工工資支付不妨考慮“時薪制”。
湛新民則表示,應加快出臺《企業工資條例》或《工資支付保障條例》,加大對勞動者權益保障力度特別是農民工群體權益的保障力度,“只有完善的法制和不折不扣的執行才能為農民工工資正常支付保駕護航。”
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則建議,對部分涉及人數多、金額較大、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公安、法院等部門應加大打擊力度,才能對拖欠農民工欠薪行為形成威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