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租房,至少需要7個證件,等待90天——日前,記者在廣東佛山、東莞等地采訪時發現,繁瑣耗時的行政審批流程,令大量公租房的需求者只能望洋興嘆。
去年8月公布的一份審計結果顯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低,廣東等4個省共有5萬套保障房空置。本該一房難求的保障房緣何遇冷,漫長而繁瑣的審批手續就是重要原因之一。需要證件一堆,至少等上仨月,讓群眾尤其是急需解決住房問題的外來務工人員,不得不慨嘆“想說愛你不容易”。在租金相差不大的情況下,更多人寧愿選擇手續更簡單、隨時可入住的農民自建房。
公租房嚇跑農民工,保障房上演淪為“空城計”,有悖我們的制度初衷,需要反思和改進。對此,佛山住建局有關人士也坦言,“三審三公示”的流程有巨大的壓縮空間,比如社區居委會與鎮(街道)兩級可以合二為一,信息共享,同步公示。的確,在信息化時代,相關職能部門完全可以做到聯網審批,不用農民工來回奔波開證明,同時,諸如“30個工作日入戶調查,15個工作日進行復審”,對于望眼欲穿的申請者來說也太過漫長,也應建立專門的綠色通道,提高效率,縮短周期。
相比形式上的拖沓,“公租房嚇跑農民工”背后的權力傲慢與偏見更值得反省。一方面,一些部門自持高高在上,沒有把公租房看做政府應該提供、群眾有權享有的公共產品,而是視為對老百姓的賞賜,以施舍者的角色自居。
因此,在審批程序設計上,更多地考慮到自己方便不方便,卻沒有顧及群眾滿意不滿意,從而設置了苛刻的門檻和繁瑣的流程。另一方面,“重建設、輕分配”的現象十分突出。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民生情懷,只是把保障房作為政績工程,追逐開工多少套、完工多少面積等數字光環,并沒有把群眾早日住上公租房放在心上。一言蔽之,“建了就能交差,住不住沒事;申請需要耐心,嫌麻煩別來”,便是傲慢權力欲語還休的潛臺詞。
住房是人的基本需求,在快速城市化過程中,如何為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實現“住有所居”,是責任政府必須承擔的使命。何況,政府通過土地出讓金從房地產經濟中受益,同時也推動了房價高企,讓相當一部分人買不起房。對于這一群體,政府有義務提供物美價廉的保障性住房,間接給予補償。
為“公租房嚇跑農民工”的尷尬糾偏,需要的不只是合并一兩個流程,縮減三五個工作日,有關部門必須重新審視保障房的政策設計,明確自身的角色定位,從完善制度上入手保證善意不跑偏。
首先,申請公租房時的種種“疑難雜癥”就有待商榷。公租房旨在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只要中低收入群體出具財產證明就有資格申請,大可不用提供其他無關證件。這既減少了申請者的麻煩,也能提高有關部門復核效率。
其次,有必要將公租房等保障房入住率納入考慮體系,對空置率高的地方政府進行問責,從而倒逼各地簡政提速,在確保公平公正分配的前提下,讓保障房真正起到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