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農民工張正友在山東萊蕪討薪被拘事件,經央視《焦點訪談》報道后,引起各方關注。據萊蕪當地官方微博發布,初步確認討薪事件中4張收條系偽造,目前,已對一名干警采取雙規措施。
農民工張正友和工友們被礦主欠薪200萬元,張正友向當地政府以及勞動、信訪等職能部門求助均遭推諉。農民工遭遇拖欠工資不少見,在艱苦討薪過程中遭遇推諉搪塞也不少見,而此次山東萊蕪討薪事件的罕見之處在于,本應為農民工主持公道的一些公安干警,在事件中涉嫌充當黑心雇主的保護傘。被欠薪的農民工遭到“設計”,于是原告變被告,張正友遭到欠薪和失去人身自由的雙重打擊。
在萊蕪討薪事件中,不僅應依法追究當地勞動、信訪等政府職能部門的不作為問題,更要嚴查深挖部分民警的亂作為,甚至是涉嫌犯罪的惡劣行為。一些民警與黑心礦主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是否涉嫌串通偽造證據等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公眾關切的問題,當地在調查后必須給出明確答案。
每逢年底,農民工被欠薪問題就格外突出。對一些農民工而言,工程結束的日子也就是他們踏上漫漫討薪路的開始。很多人的工資被拖欠多年,討回之日仍遙遙無期。這些被欠薪者中,有的人急等著錢看病,有的則是孩子面臨輟學。與多數被欠薪的農民工相比,張正友顯得更為不幸,因為他的討薪之路更為兇險。而張正友也是幸運的,因為他“有幸”得到中央新聞單位輿論監督力量的支持,因為他“有幸”碰到依法辦案的當地檢察機關。
年底,對一些農民工而言是年關,也是討薪季。有關部門也在著力解決欠薪問題,年末時候,人社部通常會與發改委、公安部等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春節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確保工資基本無拖欠。各地也都紛紛推出了保障農民工權益、工資支付的所謂長效機制。但每年各類討薪事件還是屢有發生。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明確了惡意欠薪入刑,被認定為惡意欠薪者最高可以被處七年有期徒刑。但是,惡意欠薪入刑與同時生效的醉駕入刑相比,社會效果并不明顯。
目前農民工遭遇的欠薪問題,對政府主管部門而言主要是“監管難”。欠薪事件高發的領域多為企業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建筑、加工等行業。據統計,我國80%以上的農民工在中小企業和房地產建筑企業里務工,而建筑企業里超七成的工人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監管部門的政策措施在操作中往往無法完全落實。許多工程建設項目在層層轉包之后,農民工的利益更容易被隨意損害。
有一個數字很能說明問題,有學者的研究顯示,目前欠薪95%以上都發生在農民工群體身上。研究發現,農民工通常具有較強的流動性,使其勞動者的身份“不規范”——很多人沒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自身權益易受損害。農民工的流動性也讓其地位更為弱勢,一些農民工不可能在一個地方“坐吃山空”,遭到欠薪后往往自認倒霉,流動到其他地方繼續打工維生。這也讓一些雇主更肆無忌憚地欺負“外地人”,用拖延戰術獲得非法利益。
農民工討薪難問題,之所以成為頑疾,與問題背后的社會背景有密切的關系。目前中國城鎮化率已達到52%,但這只是名義城鎮化率,其中包括了在城鎮里面沒有固定居所、沒有戶口的農民工。如果不包括他們,中國人口城鎮化率只有35%左右。在戶籍、社會保障等制度性的阻礙下,我國有高達2.6億的農民工尚未真正融入城市。三十多年來,打工者們在各地循環流動,難以融入城市生活。討薪難正是在這種社會背景下產生的問題。各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長效機制,都只能算是針對癥狀的“治療”,解決討薪難的根本途徑,是加快我國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的建設,讓農民工融入所在的城市,讓他們也成為城市的主人。做到這一步,按時、足額得到血汗錢,將不再是農民工的奢望,獲得正常報酬也不再需要他們以命相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