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69歲的曾阿姨在四川綿陽市人民公園鄧稼先廣場跳舞時被來歷不明的數顆鋼珠擊中,頭部太陽穴附近受傷紅腫。據其他常年在廣場上跳舞的市民猜測,此事可能是周邊居民不滿噪音而采取的報復行為。(12月23日新華網)
8月30日晚上,北京市昌平區一個市民,朝天鳴響獵槍,放出三只藏獒,沖向廣場上的跳廣場舞的人群。這一槍不僅嚇跑了跳舞的大媽,也將各地頻發的廣場舞矛盾推向了高潮。喜歡廣場舞的人說“寧可食無肉,不可不跳舞”,不喜歡的人則把它稱為“擾民舞”,對罵、鳴槍、潑糞、放狗、扔老鼠……怪招險招迭出。現在綿陽老太太因廣場跳舞被來歷不明的鋼珠擊中,顯然是矛盾仍在升級。
從頻頻出現的廣場舞糾紛看,如果過激反應構成違法自然應該負責,但那些擾民的廣場舞確實也難辭其咎。現代社會總體上是開放和寬容的,社會生活的多樣性給了每個人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然而任何人都具有雙重身份,既是“自然人”,又是“社會人”,不僅要對自己負責,還須對社會負責,要遵循的社會共同的道德標準和行為準則即公序良俗。具體到廣場舞,享受自己跳舞的自由,必須以不干擾他人的安靜為前提。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如果嚴格從法律視角去審視當下風靡的廣場舞,很多“舞民”已構成了違法,“舞民”有跳舞的權利,其他居民也有免受噪音干擾的權利。任何權利都有其界限。而在廣場舞糾紛中,解決矛盾的主動權顯然掌握在“舞民”手中。
前不久廣州天河公園的廣場舞大媽們戴上了調頻耳機,跳起了“無聲舞”,實現了跳舞不擾民。音響設備上插上一個調頻發射器,音響播放的音頻信號就會轉換成無線FM調頻信號發射出去,大媽則通過戴上的調頻耳機接收。大媽們在自己享受鏗鏘的“鳳凰傳奇”,而其他人則擁有一個寧靜的夜晚。一個調頻耳機,實現了多贏。
生活中常常出現的所謂“兩難”問題,并不是只有非此即彼、不是“魚死”就是“網破”的結局。只要有心,多動腦筋,完全可以讓“兩難”問題得到兩全其美的解決的。這里的關鍵,是要多動腦筋,多“換腦筋”,實際上這也是管理創新的題中之義。就事論事,這兒講的只是一個廣場舞,而舉一反三,則更有普遍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