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泰州市民王小姐將車停在鵬欣尚城小區東大門外的空地上,晚上10點多取車時,發現車子前擋風玻璃上貼了一張紙,上面寫著“鍛煉重地,請勿停車”。讓王小姐郁悶的是,紙條被透明膠帶紙貼了左一層右一層,王小姐花了好大的工夫才清理干凈。(《現代快報》11月19日)
“頭白了,睡意昏沉,爐火旁打盹,請取下這部詩歌,慢慢讀……”愛爾蘭詩人葉芝的這首《當你老了》,寫得很美。現實生活中的老人,并沒有那么詩意,很多大媽退休早,每天在家閑著沒事,跳舞能鍛煉身體又可豐富生活,交流感情,而如今大媽們這唯一的愛好也越來越受到限制,運動健身體現了一座城市的人文風貌,廣場舞最大的好處是大媽們聚集后充分體會到退休后的快樂。從尊重大媽的角度出發,我們是否從加快城市建設角度給予大媽們提供更多的活動場所,而不是一味的指責和大媽與住戶之間的矛盾對立。
日常大媽們總是操心子女的生活,有些大媽年老體弱還兼帶孫兒孫女,子女忙于工作無暇陪她們聊天,大媽們利用晚上或早晨時間在人多的廣場相聚跳舞打發時間,對她們相對單調的退休生活來說可能是一種僅有的快樂,因為這樣既鍛煉了身體老年朋友又能在一起相互談心交流,可謂一舉多得。平時鄰里街坊都各忙各的,在廣場跳舞肯定比坐一起打打小麻將、喝茶等過得充實。其實就城市管理來說,大媽們在廣場聚集跳舞也為城市帶來多元化的文化色素,大媽們聚集在一起所跳舞蹈都是最新編曲或一些流行曲目,雖然動作有些僵硬,但有些還是具有觀賞性,她們多少也反映了城市文化風貌。
看網上評論,多數人不支持老人跳舞,有些人視公園、廣場上喇叭大開、載歌載舞的大爺大媽為“洪水猛獸”,避之不及。前有中國大媽在美國,廣場舞音響被投訴擾民,警察手銬伺候;后有廣州擬定條例,對公園制造噪音者,最高可罰款1000元。因嫌音樂聲過大,北京昌平一小區男子和鄰居發生糾紛,一怒之下回家拿出一支雙筒獵槍朝天鳴槍,并將三只藏獒放出沖進人群,所幸沒人傷亡。武漢熊女士和20多位大媽照例到小區的廣場跳舞,還沒跳到半個小時,突然有東西飄灑下來,發現竟是大便!原來小區樓上住戶不堪噪音長期干擾,影響休息、學習,最終以此泄憤。一切問題似乎都歸結于大媽們的錯,從國家有關數據統計顯示,我國已步入老齡化階段,老年人只會越來越多,在對她們唯一興趣愛好的“廣場舞”進行限制后,做為城市管理者我們又為她們提供了什么?僅就廣場大媽跳舞來說,可能時間聚集點主要還是晚上6點至9點和早上7點至8點。問題的癥結在于音樂分貝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生活,而不是舞蹈動作難看,引起居民反感,其實這一問題應歸結于城市管理問題。作為城市管理者,應該在場地協調和舞者的管理上給予適應的要求,而不應該任由大媽與居住者之間的矛盾對立。
當然,從住戶的角度考慮,每天聽那些高分貝的音樂也確實讓人難受,住戶憤而“潑糞”確實舉動過激,而熱衷廣場舞的大媽們也應該學會換位思考,比如降低分貝,時間調整等,或到相關部門劃分場地活動。老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要建立和諧的鄰里關系,雙方都需要體諒和包容。另外,就是政府也要加強對這些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定合理的規章制度,有時候政府管理的缺位也是這些問題不斷激化的原因,如果百姓的愿望得不到滿足,何來幸福感?就算挖再多的坑,搞再多的城建,也是徒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