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還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有市民看到一個老太太把井蓋打開進入了下水道,慌忙跑上去想幫忙并且報警,走近一看,下水道里有燈光和孩子的笑聲,還有床被子……住在北京朝陽區麗都花園路井底下的,遠不止他們。鄰井的男子說,“三個孩子上學得花不少錢,家里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妻子負責在家看孩子,我出來打打工,房租太貴,至少一個月也得300元,我在這里已經住了近20年。”(12月5日《北京晨報》)
在高房價高房租的逼仄下,住不起膠囊公寓,再不濟也只聽說過隱居山林的,或是搭窩于屋頂的,沒想在井下還能覓得一處安身之地,還真是聞所未聞。說是創意無限,似乎有點調侃過度了,而且是對于在井下居住長達近20年的一家人,這樣的境況無疑是讓無數人動容的。
在四平方的井下是如何住下一家人的,又是如何堅持了20年的?他們在黑暗的井底下,是如何頑強生存的?可能我們許多人都無從想象,更大的奇事還在于,為什么這么多年都沒有人發現呢?城市日益繁華,街道日益寬敞,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他們的存在意味著什么呢?
如今,他們將作為城市文明的格格不入者進入輿論關注的視野,他們的命運將迎來什么樣的改變呢?根據目前的報道,他們被安置在臨時住所,既然是臨時,自然還要面臨一個何去何從的問題,他們還能回到井下嗎?顯然是已經不可能了,姑且不說他們的井下生活可能對公共設施造成潛在危險,單就他們的出現給市容市貌造成的“非正面影響”,要回到井下是不可能了。這就如此前那些天橋下的流浪者,一經媒體曝光后,便被迅猛“生長”的水泥錐堵住了安身之處。
那么接下來,他們將面臨的,無疑是兩種選擇,一是被送往救助中心,然后被遣送回家;二是被幸運地安置到“溫暖”的住處。如果是前者,對井下居住者算是福音嗎?顯然也不算,他們不是城市流浪者,也不是精神異常的意外走失者,他們雖然處境艱難,但是顯然是揣著一個城市夢而來的,有為孩子的教育而來,有為更好的生存而來。如果就這樣把他們遣送回家,他們勇敢地進入城市的意義又何在呢?如果不是因為對城市有更好的期望,他們還至于舍棄家鄉,蝸居井下呢?
他們有沒有可能住進安置的溫暖住處呢?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媒體的強烈關注下,城市管理者基于人道關懷向弱勢者提供意想不到的關懷,這并非沒有先例,如此前“自鋸病腿”的河北農民,在輿論的關注下,各種意想不到的“關懷”洶涌而來,以至于后來他形成了對媒體的依賴,生怕丟失了媒體的關注。如果他們住進了溫暖的安置處,比如安置房,這首先當然是值得高興的事情,但是如果他們可以,那么多類似于他們的弱勢者是不是也要被悲情地發現,然后被溫暖地安置呢?這又會是我們在文明社會所樂見的嗎?
對城市中的弱勢者而言,尋求可能的庇護,應該是他們在實現城市夢的過程中可選擇的路徑依賴,當然,這種境況的實現,肯定不能完全仰仗于媒體的關注和輿論的熱議,需要社會管理者勾勒出穩定而可靠的社會保障制度,至少能讓居者有其居。關于廉租房,“僧多肉少”可以成為一個去說道的理由,但是如果現行的分配制度,做不到讓最迫切需要者得到最及時的幫助,那還不如“人艱不拆”,讓他們在井下居住過冬呢!